@济南人 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也罚款! 最全处罚规定在这儿!

2020-11-26 07:48:06 来源:舜网

作者:陈碧莹

责任编辑:颜甲

  11月25日,济南交警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新闻通报会,其中提到了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的处罚情况。

@济南人 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也罚款! 最全处罚规定在这儿!

  对未按规定悬挂号牌,以及挪用、涂改、污损号牌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交警部门将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24条、第28条、第70条的规定,处以罚款20元的处罚;

  对违反规定使用其他车辆专用车道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7条、第89条的规定,罚款50元;

  对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7条、第89条的规定,罚款20元;

  对逆向行驶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5条、第89条的规定,罚款20元;

  对违反信号灯规定通行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第89条的规定,罚款20元;

  对非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第89条的规定,罚款50元;

  对未满16周岁骑行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2条第2项、第73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的规定,罚款20元;

  对违法载人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1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57条第5、6、7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的规定,罚款10元;

  对路面违法停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9条、第89条的规定,口头警告;

  对非机动车停放时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9条、第89条的规定,罚款10元。

作者:陈碧莹

责任编辑:颜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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