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应急管理局关于举行《济南市应对极端灾害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实施意见》立法听证会的通告

2024-07-23 17:09:13 来源:舜网

作者:谢尚真

责任编辑:刘克

  舜网讯 《济南市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实施意见》(济政办发﹝2016﹞23号)自2016年8月16日起施行,目前已经失效。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极端灾害天气熔断机制,有效防范应对极端灾害天气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的严重威胁,全力做好受威胁群众的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市应急局起草了《济南市应对极端灾害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实施意见(听证会稿)》。

  为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参考《山东省政府立法听证规则》有关规定,市应急局拟于8月28日就《济南市应对极端灾害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实施意见》举行立法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8月28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预计)

  地点: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14层D区1409会议室

  二、听证方式

  现场会议

  三、听证事项

  对《济南市应对极端灾害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实施意见(听证会稿)》的合法性、合理性等方面进行听证。

  四、听证代表、旁听人员的报名条件和产生方式

  (一)报名条件

  1.关注应急管理事业或者认为与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

  2.了解极端灾害天气应对、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教育、劳动者权利保障等相关知识和有关政策的管理相对人、相关学校代表、相关企业以及行业协会代表、政府有关部门代表、相关领域和法律方面的专家学者;

  3.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能力,能够客观发表建设性意见;

  4.同意公开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等必要的相关个人信息;

  5.自愿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二)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代表12人,由公众报名和邀请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参加,报名和邀请超过12人的,将根据报名人员的代表性、利害关系、行业特点、报名顺序等综合因素确定听证代表,其余部分人员可作为旁听人员参加听证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员一经确定将另行公布。

  五、报名方式

  (一)网络报名

  听证代表、旁听人员报名,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市应急局网站:http://jnsafety.jinan.gov.cn/下载并如实填写《听证会报名表》,同时将本人身份证原件(包括正反两面)拍照或扫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在邮件主题中填写“听证申请”。报名表填写时,应当注明作为听证代表或旁听人员参加会议,申请作为听证代表的,应当在“意见或建议”栏填写发言的主要意见建议及论点和理由,会上需准备书面发言材料。

  (二)其他方式报名

  听证代表、旁听人员也可采用电话、传真、书信等方式报名,报名时应当告知作为参加人还是旁听人员参加会议,具体材料同网络报名。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史鑫

  联系电话(传真):0531-51708374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E区1414室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处

  电子邮箱:yjjjzc@jn.shandong.cn

  即日起接受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0日。

  特此通告。

  附件:1.《济南市应对极端灾害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实施意见(听证会稿)》

济南市应急管理局关于举行《济南市应对极端灾害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实施意见》立法听证会的通告

  2.听证会报名表

济南市应急管理局关于举行《济南市应对极端灾害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实施意见》立法听证会的通告

  济南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7月24日

作者:谢尚真

责任编辑:刘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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