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泉城·诗画历下”诗词创作征稿启事

2024-10-21 16:30:36 来源:舜网

作者:王敬

责任编辑:田艳敏
“山水泉城·诗画历下”诗词创作征稿启事

  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定文化自信,推动历下区及全省诗词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山东诗词学会、济南诗词学会、中共济南市历下区委宣传部、历下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历下区作家协会即日起共同举办“山水泉城·诗画历下”诗词创作征稿,有关事项如下:

  【主办单位】

  山东诗词学会

  济南诗词学会

  中共济南市历下区委宣传部

  济南市历下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济南市历下区作家协会

  【征稿要求】

  (一)征稿范围

  具有历下区户籍,或在历下区工作、生活、旅行过的非历下区籍人士。请一律使用真实姓名投稿,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

  (二)作品内容

  1、创作主题:讴歌、描绘历下区在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发生的巨大变化,特别是在改革开放、乡村振兴、环境保护等方面“开新局、走前列”取得的巨大成绩进行创作。也可以结合历下区地域文化、历史名人、非遗民俗等主题进行创作。倡导围绕现实题材创作,突出作品的时代性、人民性和艺术性。

  2、投稿要求:投稿作品为格律诗词、曲、赋,要求音韵准确,格律严谨,请注明诗词的用韵,拒收不合律的古体诗。参赛作品为新创,每人限投十首以内。所有稿件请注明真实姓名、手机号码、准确地址和银行卡号和开户行等信息,并附上个人简介。信息不全者不予评审。不得一首作品多县(市、区)投稿,一经发现,所有投稿作品均视为无效投稿,并不再接受其参加由山东诗词学会举办的所有活动。

“山水泉城·诗画历下”诗词创作征稿启事

  【评审及待遇】

  1、此次评比不收取参赛费、评审费,所有费用由山东诗词学会统一负责。诗词曲赋由省诗词学会组织专家、教授本着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以匿名盲评方式进行评选。

  2、按作品质量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获奖证书免费寄发。奖项要求如下:

  一等奖奖金500元/人,得奖比例不超过1%,最高不超过3名;

  二等奖奖金300元/人,得奖比例不超过2%,最高不超过6名;

  三等奖奖金100元/人,得奖比例不超过4%,最高不超过15名;

  3、获奖名单和作品将在山东诗词公众号、济南诗词学会公众号、济南市历下区作家协会公众号及《历山》文学杂志等平台、报纸公布发表。征文作品将与采风等作品共同编辑成书,公开出版。

  【投稿事项】

  1、投稿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投稿作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确保书写内容不存在著作权、名誉权等争议和纠纷。因书写内容而产生的纠纷,由投稿作者本人负责。投稿作品主题栏前面需标注“历下区诗词大赛”字样,不按要求的投稿作品一律作为废稿。

  2、联系人:曹老师

  联系电话:18668900894

  投稿邮箱:jnlixiazuoxie@163.com

  3、征稿日期: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24年12月31日截止,逾期投稿作品不予受理。

作者:王敬

责任编辑:田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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