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车酒驾 严惩!
2025-11-21 15:22:37 来源:舜网
10月23日晚,济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市中区大队民警在二环西路开展酒醉驾整治。23时07分,民警在检查一辆网约车时,发现驾驶人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事发时该车正载客运营,驾驶人刘某某称其饮酒时间距离被查已过12小时,自认为已经醒酒,不影响驾车。民警当场对其进行普法教育,指出酒驾认定的标准是体内酒精含量,而非个人感觉。随后民警带刘某某到医院抽血,血检结果为27mg/100ml。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驾驶人刘某某因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资格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