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办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2025-12-30 16:04:09 来源:舜网

作者:王旻

责任编辑:高原

  12月30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对省政府近日印发的《山东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解读。该《办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山东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办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山东省残联副理事长沈晓勇介绍,为加强和规范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保障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需求,省残联会同教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9部门代拟起草《山东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办法》。《办法》已于12月19日印发,全文共24条,对原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和实施办法等进行了系统调整、整合。

  《办法》第一至三条为总则,明确制定目的和适用范围;第四至八条为救助内容,明确救助对象、救助项目、救助标准,对不同年龄段儿童进行接续救助;第九至十一条为救助流程,突出便民与实效,儿童监护人就近就便申请救助,明确康复机构按标准规范提供服务,同时推动康复、教育、医疗资源共享;第十二至十七条为救助保障,明确定点机构建设、管理标准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等内容,规定加强救助资金保障、医保政策保障、特殊教育保障,强化保障支撑;第十八至二十条为资金使用管理,坚持基本康复服务目录内项目免费救助原则,明确费用结算支付顺序和内容,提升资金使用绩效,注重效率与惠民;第二十一至二十三条为监督管理,进一步细化相关部门职责,规范定点机构协议管理和资金监管,推动构建闭环式监管;第二十四条附则规定施行日期。

  调整救助标准,实行分段救助

  坚持“救早救小”“应救尽救”和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结合残疾类别、年龄段差异实行分段救助,将0-6岁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助标准调整至2万元,7岁以上机构内集中康复补助1.5万元,“机构+社区+家庭”康复补助0.5万元,精准适配不同年龄段差异化需求,提升救助精准度,并进一步减轻家庭负担。

  明确工作规范,强化过程监管

  在服务经办环节,由县级残联提供申请、审核、转介、救助等一站式服务,并对救助期满后继续申请救助的残疾儿童,由至少3名专家联合评估,再确定提供集中康复训练或“机构+社区+家庭”康复,增强救助的科学性。在资金管理环节进一步加强有效监管,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对资金结算审核实行实名签字确认制,防范资金使用风险。

  聚焦全面康复,延伸服务链条

  坚持以残疾儿童为中心,《办法》明确规定:教育、卫生健康和残联组织依据各自职责,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机构与学校、医院之间合作、资源共享制度,促进康复与教育融合发展,学校、医院、康复机构不再“各管一段”,既能满足残疾儿童康复需求,又能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权益,更好地为广大残疾儿童创造健康成长、平等发展的环境。另外,进一步筑牢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底板,对同时患有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类别残疾的多重残疾儿童,不再局限只提供一种残疾类别康复服务,精准满足多重残疾儿童康复需求。

  沈晓勇表示,下一步,山东省残联将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政策宣传解读、培训指导和落地实施,确保各项救助措施惠及每一位有需求的残疾儿童。

作者:王旻

责任编辑: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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