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五”普法实施以来,济南社科院积极服务法治济南建设,创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与社会法治研究,充分发挥社科院“思想库”“智囊团”的作用,聚力搭建社科领域普法新高地。
一是高位推进,健全普法工作机制。
严格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制,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以院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将普法工作列入院党组年度工作要点。制定印发普法工作方案,定期召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动普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运行。
二是职能引领,深入开展法治研究。
优化调整内设机构,将社会问题研究所更名为社会与法治研究所,进一步强化法治领域基础研究理论工作职责。把法治建设作为课题立项的重要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对策研究。截至目前,先后完成法治课题10余项,《济南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优化路径研究》荣获市法治研究课题优秀成果一等奖。《加强行业协会商会党的建设研究——以济南为例》的相关内容被市委社会工作部文件采纳,为济南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持。
三是创新方法,提升普法工作实效。
积极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普法宣传,线下深入基层,现场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发放法律宣传资料;线上同步推送普法资讯和信息80余条,覆盖受众9000余人次,有效提高了法治宣传的知晓率与参与率。
四是强化培训,提升法治思维和法律意识。
坚持会前学法制度,邀请法治专家开展专题辅导报告会,不断提升党员干部职工的理论素养。将法治教育培训纳入全院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确保工作人员年度学法时间超过50学时,有效增强了全体人员的法治思维和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