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试点高中与大学联合育人模式
今天,省教育厅下发《关于高等学校与普通高中联合育人的指导意见》,从今年起试点大学与高中联合育人模式,将来高中生可以提前选修大学课程,学分大学和高中互认。根据规定,实行综合评价招生的普通本科高校和实行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的高职院校,将率先与高中开展联合育人试点。
意见规定了大学与高中合作的主要内容和方式。鼓励高校和高中合作开发课程,支持高校发挥学科专业资源优势,指导普通高中开发高中特色课程,举办特色课程实验班,培养学生的专业意识、专业兴趣和专业志向;支持高校与高中合作建设基于高中课程的大学先修课程,鼓励学有余力和具有潜质的高中学生先行修习;支持高校与高中合作开设职业生涯发展规划课程,提高学生对职业生涯规划的认知能力,引导学生科学规划人生。
另外,高校与合作高中要建立高中教师访学制度,高中学校有计划地选派骨干教师访学进修,高校要为访学进修的高中教师提供必要的帮助,鼓励高校知名教授进入高中讲学授课或指导学生发展。
在高职院校与高中学校合作上,山东将探索“2+1”人才培养模式。支持高职高专院校与普通高中合作开设基于普通高中课程的职业技术类选修课程,学生完成高一、二年级普通高中课程后,可在第三学年选修职业技术类课程,修习学分计入学生毕业总学分。
将来,高中生修大学先修课程所得学分,高中和大学将互认。根据规定,普通高中要将大学先修课程纳入学分管理计入学生毕业总学分;学生被合作高校或其人才培养联盟学校录取后,经学生申请、学校审核,可认定相应课程模块的学分。
值班主任:颜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