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所高校开展本科综招生试点 录取分数线不低于普通类一段线

2020-06-11 06:03:27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张展铭

责任编辑:鞠月芹

  本报6月10日讯(记者张展铭)今天,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将在山东大学等10所高校开展本科综合评价招生试点,招生计划由试点高校按照不超过在鲁统招计划的20%自主确定。我省综合评价招生报名工作于6月22日前完成。
  根据通知,今年我省将在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青岛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科技大学、青岛科技大学、山东财经大学、浙江大学10所高校开展本科综合评价招生试点。招生专业由各试点高校综合考虑专业优势、师资力量、发展目标等因素自主确定,原则上安排在特色明显、优势突出的专业。招生计划由试点高校按照不超过在鲁统招计划的20%自主确定。未完成的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可转入当年学校统招计划招生。
  已经通过我省今年夏季高考报名并符合试点高校具体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综合评价招生。考生须按照要求分别参加我省夏季高考统一报名和试点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报名。
  综合评价招生报名工作6月22日前完成。报名工作结束后,试点高校应于6月23日至24日将报名考生名单(含考生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学校、高中学校)上传至山东省教育招生阳光数据管理平台。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于6月28日至29日将考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反馈至试点高校。
  通过初审的考生有资格参加试点高校组织的考核。学校考核方式包括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测试(面试)。试点高校要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测试(面试)成绩,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1:5的比例确定入围学生名单。
  据了解,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安排在普通类提前批进行。入围考生应在普通类提前批次填报综合评价招生试点高校志愿,若同时获得多所高校入围资格,只能选择一所高校填报。不填报或填报未入围综合评价招生试点高校志愿,视为放弃该项招生资格,但不影响其他志愿录取。填报专业志愿须在该项招生公示的专业中选择,否则视为无效。
  考生综合成绩由夏季高考总成绩(含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成绩和高考加分),高校考核成绩(含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组成,其中夏季高考总成绩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试点高校须在招生章程中注明各项成绩在综合成绩中的占比。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试点高校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志愿及该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试点高校一次性全部投档,由试点高校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录取手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高考成绩由试点高校自行确定,但不得低于普通类一段线。

作者:张展铭

责任编辑:鞠月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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