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21日讯(记者 张展铭)今天记者了解到,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2021年普通专升本全省统一考试时间为4月24日、25日。招生对象仍分为“高校推荐考生”和“自荐考生”两种类型。
据了解,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获得高校推荐资格:在校期间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不低于同年级、同专业的前40%。同专业使用不同人才培养方案的,可按培养方案分类排序;参加省级以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或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获三等奖以上的学生。由学生向生源高校提交申请和证明材料,生源高校负责审定。
未获得高校推荐资格的学生,可参加招生高校的专业综合能力测试,通过后可获得报考该校的资格。全省招生高校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在3月9日—15日间进行,招生高校具体测试时间由学校自行确定并公布。自荐考生应于3月1日前登录招生高校公布网站,按要求报名参加测试。同一专业有多所高校招生的,自荐考生可根据招生高校测试时间安排,选择参加一所或多所学校的测试。
经省级以上扶贫机构认定的建档立卡考生应于3月1日前向生源高校提出申请,由生源高校整理汇总,将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经省教育厅会同省扶贫办审核后,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开展报名工作。具有我省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于3月18至19日到考试地点所在市的市招生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审查。
在招生计划方面,高校推荐考生招生计划根据招生院校办学基本情况及生源情况综合确定。对参加专升本统一考试,达到同学校同专业录取标准的自荐考生,单独增列招生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实行单列计划,招生高校及计划安排按照同专业高校推荐考生录取比例上浮10%确定,上浮后录取比例不足40%的按40%执行。
具有报考资格的考生于4月6日至4月9日登录“信息平台”(网址为http://zsb. sdzk.cn),填报本人基本信息,同时选报一个与本人专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招生专业。选报专业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2021年普通专升本全省统一考试科目为4门公共基础课,公共基础课成绩公布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高校推荐考生的成绩和招生计划,分专业划定填报志愿资格线。高校推荐考生可以填报所报专业内的任何高校,最多填报30个院校平行志愿及“是否服从院校调剂”志愿,自荐考生只能填报所报专业内其获得自荐资格的高校。同时具有高校推荐、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退役士兵多个报考资格的考生,自主确定一个报考资格参加志愿填报和录取,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在投档录取方面,高校推荐考生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考生4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所报志愿和分专业招生计划设定最低投档线,按平行志愿规则投档。自荐考生如达到报考高校有关专业投档分数线,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考生4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所报志愿,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以增列计划方式录取。未达到报考高校有关专业投档分数线的自荐考生不予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