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做好采矿许可证公告注销

2021-03-10 06:29:02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责任编辑:张章

  本报讯我省日前成立省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组,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排查整治行动。

  根据部署,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政府作出关闭矿山决定后,相关部门要及时收缴关闭矿山的采矿许可证,同时向地方政府汇报,将矿山关闭决定、关闭矿山基本情况通知颁发采矿许可证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做好采矿许可证公告注销工作。

  据介绍,近年来,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相关要求和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政策措施,各地组织开展对涉及各类保护区和去产能煤矿矿山关闭退出工作。根据相关通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部门)对矿山作出关闭退出决定,应明确矿山关闭后相关生态修复等法定义务履行责任主体;责任主体未明确的,遗留的矿山生态修复等问题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

  在明确相关法定义务履行责任主体后,作出关闭退出决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部门)应及时将矿山关闭决定、关闭矿山基本情况(采矿许可证号、企业名称、生态修复义务履行责任主体)通知颁发采矿许可证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手续。

  收到地方人民政府(或部门)有关矿山关闭情况的通知后,颁发采矿许可证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直接注销采矿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对于存在查封、抵押备案等情况的,应待查封解除、抵押解除后予以直接注销采矿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关闭退出矿山的生态修复责任主体情况应向社会公告。关闭退出矿山矿业权注销后,对于明确生态修复责任仍由原企业履行的,地方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应限定责任主体在一定期限内完成修复任务;对于明确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修复的,应纳入当地相关规划统筹解决。

责任编辑:张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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