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乡村振兴5年过渡期划重点 将围绕“四类人群”“三个区域”“两个平台”实现有效衔接

2021-03-13 06:35:58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范俐鑫

责任编辑:高原

  本报3月12日讯 党中央决定,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设立5年过渡期。在今天举行的山东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夏鲁青介绍,按照“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等“四个不摘”的要求,我省将保持过渡期内主要帮扶政策措施总体稳定。重点围绕“四类人群”“三个区域”“两个平台”,实现有效衔接。

  “四类人群”包括收入达不到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脱贫人口,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即时帮扶人口、重度残疾人,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农村大龄人口,在我省新就业登记的中西部脱贫人口等。“三个区域”:一是对我省确定的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二是对易地扶贫搬迁及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安置区,强化后续扶持。三是加强与东西部协作省份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合作、劳务协作、人才支援等。“两个平台”:一是开设乡村新职业新技能培训平台。二是搭建乡村人力资源服务协作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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