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下午,江秋莲走出场外,不想再看“江歌遇害前10小时”的短片。
15日,江秋莲和代理律师黄乐平走出法庭。本版照片均由新时报记者梅寒 刘杰 摄
江歌母亲江秋莲说,这次开庭,她等了1624天。
4月15日8点20分,江秋莲准时出现在了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门口,比开庭时间提前了40分钟。她背着书包,里面装的是江歌遇害时所穿的衣服、戴过的眼镜和用过的水杯,她想用这种方式,让江歌“见证”开庭。她绕过媒体群,低头穿过人群,迅速闪进法院,对于个别媒体的提问并未多言。
而在一天前,被告刘暖曦(曾用名:刘鑫)在面对媒体询问是否会参加开庭时,选择了沉默,想发言的父亲也被其喝止。
在历经3个半小时庭审后,法庭宣布因江秋莲不同意调解,鉴于双方争议较大,本案将择期宣判。
被淡忘的案情和被记住的名字
4月的青岛风还是凉的。最先热闹起来的,是距离城阳区人民法院不足500米的酒店。14日晚上10点,酒店依然不停有人在办理入住,大堂的工作人员对于酒店忽然客人爆满的情况,颇为不解:“北京上海的客人都有,也不是节假日,第一次出现客满的情况,是有什么大事发生吗?”一旁有人说出江歌的名字后,他们迅速作出恍然大悟状,曾经轰动一时的案件,他们心中是有印象的。
城阳本地的居民,有的也多多少少听过江歌的名字,但是具体案情他们说不上来,“就记得有个小姑娘在日本被杀了,另一个躲过去了。”或许是时间过于久远,一部分人对江歌的记忆已经变得模糊起来。
但是大多数人都没有忘记江歌案。4月15日,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暖曦(曾用名: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件在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早,来自全国各地40余家媒体就等在了法院门口。开庭前40分钟,江秋莲就出现在法院门口,她背着装有江歌遇害时所穿衣服的书包,穿过人群,低头闪进法院。
江秋莲代理律师黄乐平在开庭前向媒体表示,第一次和第二次庭前会议,双方证据已经交换完毕。他说,从目前掌握的证据和还原的事实来看,刘鑫对于江歌遇害有重大过错,“虽然动刀杀人的是陈世峰,但置江歌于死地的却是刘鑫。”他表示,当刘鑫知道陈世峰有加害她的企图时,却对江歌选择了隐瞒,有转移风险的嫌疑。
被消音的惨叫引发全场静默
15日上午8点半,新时报记者以旁听人身份进入庭审现场,原告江秋莲已坐在原告席上。开庭前的半个小时里,除了点了一次眼药水,几乎一言不发,经常十多分钟一动不动,眼神放空。被告方只有代理律师出庭,刘鑫未到现场。
上午9:00,江歌母亲江秋莲起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正式开庭,合议庭成员7人。原告主张的诉讼请求根据最近的上一年数据,从 203 万余元调整为2070609.33元。
刘鑫的行为是否构成了对江歌的生命权侵权是案件争论的焦点。在法庭辩论环节,原告代理人认为刘鑫在江歌遇害案发过程中存在的重大过错,主要包括被告刘鑫为了一己之私利阻止江歌报警;要求江歌深夜在地铁口接她一起回家却不告知江歌所面临的真实危险,并意图将陈世峰暴力伤人的风险转嫁给江歌;被告将江歌推出门外,并迅速反锁房门致使江歌无法进入自己合法租住的房屋内,导致江歌唯一的逃生通道被阻断,是陈世峰能够杀害江歌的主要原因等。原告律师在法庭上多次引用刘鑫把江歌当“人体盾牌”这个比喻,认为在案件中行凶的是陈世峰,置江歌于死地的是刘鑫。
被告代理律师认为,原告无明确证据证明刘鑫反锁房门,刘鑫报警时,警察已经明确告知其不要开门,同时认为,报警请求警察叫救护车本身就是最有效的救助行为。江歌的遇害是陈世峰行为造成,责任应由陈世峰承担,刘鑫在整个事件过程中并无任何过错,依法不承担责任。
庭审现场,原告申请播放了根据证据制作的13分钟的短视频,还原了江歌遇害前10小时的经过,包括案发时报警电话录音。尽管江歌最后一声惨叫被技术化处理,播放到此处,江秋莲紧紧抱着手中的背包当庭无声落泪,全场也是悄无声息。直到庭审结束,新时报记者采访江秋莲时才被告知,背包中是江歌遇害时所穿衣服,她想带着江歌“见证”这一切。
在法庭调查环节,原告律师认为,江歌受害源自被告刘鑫,刘鑫是此案唯一受益人和最大受益人。被告律师则向法庭要求调取双方自凶杀案以来的流水记录,确定被告最终受益。
法庭辩论结束后,江秋莲不同意调解。最后,由于双方争议较大,不作当庭宣判。
【对话江秋莲】
开庭后心里轻松了不后悔教女儿善良
15日下午3点,原告江秋莲及其代理律师黄乐平召集媒体举行记者座谈会,并再次播放13分钟短视频,江秋莲独自走出场外,表示不愿意再看。她说每一次提起、每一次叙述、每一次重复都是再一次伤害,江歌案子在别人眼里是故事,在她这里是生命。
在法庭之外网络之上,除了案情本身,讨论最多的是关于善良的尺度。江秋莲也看到有网友说,要教育下一代稍微自私那么一点点。但她认为这样的想法片面悲观,她不后悔把江歌教育得这么善良,自己多年来也被社会各方面帮助着,也感受着社会的善良。“如果这个自私一点的孩子将来需要帮助,周围都是想着自私一点点的人,那他该怎么办?”她说。
相较于江秋莲召集媒体发声,刘鑫方面始终以回避和缄默来面对媒体和公众。事情过去5年才开庭起初是因刘鑫不接传票,法院经过公告送达,后来又赶上疫情。15日庭审结束后,刘鑫委托的代理律师并未从西门审判楼离开,而是选择绕行至南门,并拒绝了记者的采访。她曾在庭审最后陈述中表示,希望双方能找到更加人性化、更加温情的路线走下去。而原告方代理律师黄乐平对此表示,平和结尾的前提条件是对方承认错误,承担法律责任。
江秋莲说开庭结束以后,她心里轻松多了。她表示,判决生效以后,将启动对凶手陈世峰在国内的立案,继续为女儿维权。(新时报记者梅寒 刘杰发自青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