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26条”新政将审批事项进一步压减30%以上 山东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全国最少

2021-05-26 06:08:21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范俐鑫

责任编辑:王浩

出台“26条”新政将审批事项进一步压减30%以上 山东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全国最少

  本报5月25日讯 近日,山东出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26条配套措施,对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十分重要。今天,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对“26条”新政进行详细解读。

  省住建厅厅长王玉志介绍,26条配套措施从合并审批事项、优化部门协作等5个方面,明确了创新突破的政策措施。其中包括,合并同阶段同部门审批事项。从市政公用报装、用地(海)核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验收备案、市政设施类审批等6个方面明确了合并路径,相关事项合并后,将实行统一受理、统一补正、发放一个证书,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将进一步压减30%以上,由目前的73项,压减到40余项,实现全国最少。

  同时,优化部门协作审批事项办理。从招投标办理、市政报装、联合验收、房地产项目综合验收4个方面进行了优化。包括优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事项办理,共享建设工程招投标文件和信息;实行水电气热信联合报装,推动工程审批系统与市政公用专营单位业务系统互联互通;优化联合竣工验收流程,提升联合验收可操作性;提高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验收效率,符合条件的可容缺办理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此外,还优化部分事项审批范围,进一步简化了小型项目办理流程,包括缩小初步设计审查范围,建设内容单一、标准明确、技术方案简单的政府投资中型及以下工程建设项目,不再进行初步设计审查等。优化评估评价、中介和市政服务,包括整合全流程测绘事项,实现“多测合一”成果全过程共享应用;简化排水接入办理流程,主动提供接入服务等。

  值得一提的是,我省进一步优化了施工许可手续办理,调整了施工许可办理限额和方式。当前,我省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的建筑工程范围是“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且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将全省施工许可办理限额提高到“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作者:范俐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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