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类犯罪 重点警惕养老旅游等领域风险

2021-08-04 06:50:02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王晓菲

责任编辑:鞠月芹

  本报8月3日讯 记者从今天省人民检察院、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召开的“加强防非处非工作、切实维护金融安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6年至2020年全省共批准逮捕各类金融犯罪案件4302件5997人,提起公诉6235件11659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信用卡诈骗罪,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三类金融犯罪案件数均在千件以上,占全部金融犯罪案件的75.96%。

  非法集资涉及风险热点轮动,新业态、新形态不断冒头,呈现跨行业交织蔓延,规模扩张迅速、离散化、隐蔽性增强等特点,需要重点警惕四类领域涉嫌非法集资风险。

  关注养老与旅游行业非法集资交织风险。受疫情影响,去年以来旅游行业受冲击较大,部分旅游公司逐渐向直播购物、保健品、康养等行业渗透,以免费旅游、免费采摘、免费聚餐等为诱饵,口口相传方式拉人头,以入股、众筹、合伙、消费返利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据监测,该类风险在我省有蔓延态势,受害人主要是老年群体,风险极大,须高度警惕。

  警惕以金融科技、互联网金融为旗号的各类新型金融违法犯罪。该类非法犯罪以互联网为主阵地,假借迎合金融创新、金融科技、数字经济等热点政策,包装成形形色色的“高大上”的理财产品,往往以手机APP、社交软件等互联网移动端作为营销、集资载体;通过即时通讯工具内拉人头或口口相传方式,向社会公开吸收资金。该领域风险要重点警惕以炒外汇、虚拟货币等概念为名的非法集资。

  警惕私募、交易场所持续爆雷风险。该类领域风险一般具有跨省、跨域发展、线上线下集资等特征。不法分子或是打着私募旗号的伪私募,或是以合规备案私募产品为掩盖,行非法集资之实,或者推介交易场所挂牌非标债权资产,线下分拆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销售。从目前监测情况看,上述风险尚有持续爆雷风险,社会公众需要高度警惕,投资前向监管部门了解有关情况。

  警惕以债权资产转让、租赁收益权转让等权益转让类非法集资。不法分子往往粉饰自己具有雄厚实力,将自身持有的权益权分拆,与投资者签订收益转让合同,承诺分期收益率和到期完全回购。目前监测到,该类非法集资有应收债权收益权转让、租赁收益权转让、票据转让等多种形式,一定要注意和一般的民事合同作区分,防范掉入非法集资陷阱。

作者:王晓菲

责任编辑:鞠月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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