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全面推行“阳光图审”

2021-09-15 07:12:10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付晓峰

责任编辑:鞠月芹

  本报讯 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推行施工图设计文件“阳光图审”的意见》,在全省推行施工图审查信息“五公示、三报告”,规范审查行为,各地应于12月1日前全面实施“阳光图审”。

  意见指出,推行“阳光图审”,公开施工图审查相关信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大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的有效举措,有利于规范施工图审查行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审查效能,有利于加强公众参与、保障工程利益相关各方充分了解工程勘察设计的必要信息,有利于加大监管力度、倒逼勘察设计单位完善内部质量管控制度、提高勘察设计质量。

  此次明确了“阳光图审”的主要内容为“五公示、三报告”。其中,“五公示”,即施工图审查监管部门组织审查机构在图审系统首页设置公示栏,实时公示工程建设项目基本信息、参建主体信息、审查机构信息、审查信息和违规信息五方面信息;“三报告”,即施工图审查机构按规定及时将审查合格书、审查意见书和违法违规情况、审查质量分析报告三方面情况报告监管部门。

  我省将加强“阳光图审”组织实施,强化组织保障,规范审查行为,严格处罚处理。各级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通过签订服务承诺书或补充协议等方式督促审查机构按照“阳光图审”的工作要求,完善图审系统,实行施工图审查信息“五公示、三报告”,并充分吸纳“阳光图审”工作开展中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不断优化公开和报告内容,确保“阳光图审”的公正性和实效性。

  各地应秉持公平、公开、高效原则,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相关制度规定,规范施工图审查工作。根据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合理确定具体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查机构,不得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指定。审查机构应严格履行施工图审查政府购买服务合同,不得向建设单位收取施工图审查费用。

作者:付晓峰

责任编辑:鞠月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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