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拟为电动自行车立法:改限速装置、加装车篷、不戴头盔将开罚

2021-09-20 08:29:09 来源:舜网-济南时报

作者:谢苗苗

责任编辑:李欢

山东拟为电动自行车立法:改限速装置、加装车篷、不戴头盔将开罚 

济南时报·新黄河客户端记者王汗冰 摄

  9月18日,山东省公安厅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新黄河记者梳理发现,本次征求意见稿明确了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应当规范佩戴安全头盔这一行为,如果经过劝导仍不改正的将拟处以20元罚款。该征求意见稿的发布,意味着一部针对山东本土交通通行状况的电动自行车管理法规有望在不久后出台,让电动车走上“正”途。

  弥补电动自行车管理的本土化法律空白

  外卖、快递、上班族、上学族……大量的电动自行车出现在街头巷尾,但由于电动自行车管理法律法规支撑不足,逆向行驶、超速行驶、违规载人载物、电动车上楼等不规范、不文明行为屡见不鲜、屡禁不止,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火灾事故数目庞大。

  2019年4月,国家强制性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实施,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作出进一步规范。但由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电动自行车管理仅作出一些原则性、基础性规定,不够全面和具体,导致电动自行车管理职责不够清晰、管理抓手不够有力,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随着电动自行车迅速普及,在其生产、销售、通行和安全管理等方面也随之出现一系列问题。而这些问题的解决,缺少一部适合山东本省实情的地方性法规加以约束。

  据了解,《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已被省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列为政府规章一类立法项目。山东省公安厅成立起草工作专班,广泛查阅资料,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采取各种方式了解江苏、浙江、海南等省电动自行车立法情况,结合我省实际起草了初稿。先后赴淄博、潍坊、聊城等地开展立法调研,组织召开多场座谈会,召开了专家论证会、公众代表参与立法座谈会,向社会各界发出调查问卷1600余份,书面征求了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地意见。在对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汇总、梳理和研究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形成了目前的征求意见稿。

  业内人士表示,从这次对外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不难看出,为从根本上解决电动自行车管理上的问题,山东在总结本省实践经验和外省市先进做法,在不久将出台一部适应我省电动自行车管理需要的政府规章,这将弥补我省在电动自行车管理上的法律空白。

  今后拼装电动自行车等行为也将被处罚

  今年3月4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了展望“十四五”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一组数据,“十三五”期间,山东完成全省3377万辆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工作,挂牌率达98.1%,数量全国第一。由此不难推算出,山东电动自行车的保有量已然接近3500万辆。

  近期,“一盔一带”安全行动在山东各地如火如荼地开展,其中交警对驾乘电动自行车需要戴头盔的花式引导和宣传可以说是“花样百出”。但不少一线执法者感叹:“没有底气,毕竟不能进行处罚,对大家起不到应有的约束作用,只能靠自觉。”

  新黄河记者梳理发现,征求意见稿对此行为进行了明确,这也就意味着,通过立法后,驾乘电动自行车如果不佩戴头盔,将被罚款20元。

  征求意见稿新增加的处罚条款不仅是佩戴头盔,拼装电动自行车;改装电动自行车的电动机、蓄电池等动力装置,或者更换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机、蓄电池;改装电动自行车的速度装置,使最高时速超过强制性国家标准;在电动自行车上加装座位、伞具、车篷、车厢等改变外形结构影响行驶安全的装置等行为也将面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作者:谢苗苗

责任编辑:李欢
新闻排行
进入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