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规范银行收费行为取消支票工本费挂失费

2021-10-12 06:48:54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卢虹

责任编辑:鞠月芹

  本报10月11日讯 日前,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规范银行收费行为的提醒告诫函》(以下简称《提醒告诫函》),提醒告诫全省各银行机构,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规定,落实好小微企业优惠减免收费政策,不得转嫁应由银行承担的业务成本。此外,在9月30日后,立即取消支票工本费、挂失费等收费,降低人民币转账汇款手续费、银行卡刷卡手续费等费用。

  《提醒告诫函》中提到,银行机构应当严格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合理确定市场调节价领域的收费项目和标准。银行分支机构应当严格执行总行价目表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范围、对象和内容,不得存在超出价目表规定的收费标准、在价目表外自立收费项目、不执行收费优惠减免政策等违规行为。

  银行机构应当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规定,在官方网站、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及时、准确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适用对象、生效日期、投诉方式等。充分履行告知义务,不得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此外,不得转嫁应由银行承担的业务成本。抵押登记费由银行承担,银行对企业垫付抵押登记费采取报销制的,应建立费用登记台账,由专人负责跟进。银行应依法承担贷款业务及其他服务中产生的抵押品评估等相关成本,不得将经营成本以费用形式转嫁给客户。银行为授信评估目的引入外部数据、信息或评级的,相关费用由银行独立承担,不得要求企业支付。

  不得借贷款之机附加不合理条件。银行机构要认真遵守信贷管理各项规定和业务流程,按照国家利率管理相关规定进行贷款定价,不得存在以贷转存、存贷挂钩、浮利分费、借贷收费、借贷搭售、强制服务、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等不规范行为。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后,不得违背客户真实意愿,强制以承兑汇票形式提供融资,不合理增加客户负担。

作者:卢虹

责任编辑:鞠月芹
新闻排行
进入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