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由国家医保局指导,山东省医保局联合济南、青岛、淄博、东营等12市政府,在东营市举行山东省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正式付费启动活动,宣布山东省DRG付费和DIP付费改革启动正式付费,标志着山东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跨入高效治理的新时期。山东也成为全国唯一实现DRG付费和DIP付费两种支付方式改革全覆盖的省份。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作为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三医联动”改革的关键一环。过去医保支付方式以按项目付费为主,医保被动买单,难以形成对过度医疗服务的有效约束机制,不但造成医疗资源的浪费,还让参保人多花钱、医保基金多支出。推进DRG、DIP付费改革,不再是简单地照单付费,而是深化到医疗临床路径、检查检验、药品耗材使用及医疗服务的全过程,推动提升医疗服务水平,让临床路径更科学、药品耗材使用更合理,让有限的医保基金买到更科学、更优化、更有效的医疗服务,减轻群众就医负担,从而实现医、保、患三方共赢,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其中,DRG付费是将疾病按照严重程度、治疗方法的复杂程度以及治疗成本的不同划分为不同的组,以组为单位分别定价打包支付,一般来说疾病越严重、治疗方式越复杂,医保支付的费用就越多;DIP付费是利用大数据,将疾病按照“诊断+治疗方式”组合作为付费单位,医保部门根据每年应支付的医保基金总额,确定每个病种的付费标准,并按此标准向医院付费,有利于医院发挥各自优势和医院间的正向竞争。
对医院和医生来说,DRG付费和DIP付费将以前检验检查、药品、耗材等从收入变成了成本,一方面激励医院和医生主动规范医疗服务,控制成本,减少资源浪费;另一方面还会引导医疗机构提升医疗服务水平,用高质量的服务和技术水平,吸引患者来院就医。对医保来说,DRG付费和DIP付费更加科学,更加规范,更能优化医疗服务,可以用有限的医保基金为参保人购买更高质量的服务,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对参保患者来说,医院服务行为规范了,治疗针对性增强了,诊疗水平提高了,看病就医花费少了,个人负担减轻了。
省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DRG、DIP付费改革是撬动“三医联动”改革的重要杠杆,是实现医保高效治理的必然要求,是关系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重大民生工程。
(济南时报·新黄河客户端记者 赵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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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底前山东实现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两种支付方式全覆盖
从东营、烟台、日照等市实际付费运行情况看,山东省DRG、DIP付费改革在推动“三医联动”改革、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益、减轻群众就医负担等方面的成效已初步凸显。
烟台、日照市试点医院手术及操作组病例数同比增长33%和23.04%,日照市11家试点医院三四级手术同比增长22.11%。“这表明试点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得到提升,越来越多的急危重症、疑难杂症以及原需到市外就医治疗的疾病在市内就可得到有效治疗,患者在家门口就可享受到高效优质的医疗服务。”省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两市19家试点医院中有16家医院出现次均住院费用负增长,其中次均费用降幅最大的达到25.32%。
从启动试点到正式付费运行,既意味着传统医保支付方式的升级,也标志着DRG、DIP付费新时期的开始。新黄河记者从省医保局获悉,今年年底前山东16市试点医疗机构将全部实现DRG、DIP付费改革正式付费。省医保系统将认真总结试点经验,进一步扩大覆盖医院范围,2022年年底前实现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全覆盖。 (济南时报·新黄河客户端记者赵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