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5681名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享薪酬激励

2022-01-21 06:38:46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王晓菲 通讯员:范洪艳

责任编辑:卢卫美

  本报1月20日讯 记者今天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我省强化高层次人才薪酬激励,截至目前,全省共有5681名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享受薪酬激励政策,比2020年年底增加77.6%。其中,绩效工资倾斜3836名,实行年薪制367名、实行协议工资制685名、实行项目工资制793名。

  据介绍,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收入分配激励机制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目前高层次人才薪酬激励主要有绩效工资倾斜、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等四种模式,享受薪酬激励的“十强”产业、乡村振兴、海洋强省以及创新领域的高层次人才占比达到90%。突出“实绩”导向,更加注重各类人才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将一些行业涌现的“专才”“怪才”纳入高层次人才薪酬激励范围,真正让能力、业绩“说了算”。同时,结合人才分类评价,积极推行分类薪酬激励政策,让不同职业、不同岗位的人才享受不同的薪酬倾斜条件和标准,努力提高薪酬激励的针对性、灵活性。

  我省着力激发人才创新创业“原动力”,支持科研人员从成果转化中取得报酬,探索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由过去的“先转化、后奖励”转为“先赋权、后转化”,消除科研人员后顾之忧。在此基础上,我省支持科研人员通过科技成果转化获得合理收入,现金奖励计入当年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总量限制,不作为调控基数;支持科研人员从项目经费中取得报酬;鼓励科研人员承接财政科研项目、横向委托项目,并按规定从项目经费中取得一定的报酬,增强了科研积极性。在支持科研人员离岗创业方面,鼓励科研人员开展“双创”活动,支持科研人员通过兼职兼薪、离岗创业等形式合理取酬,所得报酬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

作者:王晓菲 通讯员:范洪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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