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30日讯 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今天举行“创新引领走在前 聚力实现新突破”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十场,介绍我省开展平安山东建设工作情况。
严打经济领域违法犯罪,去年共立经济案件7243起
省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平安山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一副主任孙成良介绍,近年来,平安山东建设格局更加完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成效突出,打击突出违法犯罪战果显著,法治环境不断优化,社会治理基层基础有效夯实,先进典型示范引领效应凸显。
2021年,全省侦办涉黑案件10起、恶势力集团案件57起;依法严打各类违法犯罪,破获刑事案件11.08万起,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破获电诈及关联犯罪案件3.4万起,止付资金416.5亿元,万人发案数全国最低。人民群众对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满意度达97.38%,居全国前列。
与此同时,严厉打击经济领域违法犯罪,2021年共立经济案件7243起,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100多亿元。在2021年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中,我省法治环境排名第一。
另外,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诉源治理,2021年全省法院收案同比下降11.3%,是全国降幅最大的省份。
今年平安建设创新“施工图”瞄准十个方面
孙成良介绍,2022年山东重点围绕十个方面,切实推进平安建设创新,服务高质量发展。
其中包括,抓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创新,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启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规范化建设推进年活动,特别是开展稳评工作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对沿黄9市的涉黄河生态保护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坚持应评尽评。
抓实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切实筑牢平安山东建设根基。全力做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达标验收工作,开展“综治中心建设提升”工程,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规范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攻坚。
抓实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创新,切实从根本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升级扫黑除恶线索案件智能化管理平台,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扫黑除恶“固本清源”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无黑、无恶、无霸痞“三无”创建活动。
抓实执法司法监督创新,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防止过度执法、粗暴执法,推动执法司法问题整治常态化,分系统、分层次开展“点穴式”专项整治,开展涉法涉诉信访“四查四清四到位”专项行动和顽瘴痼疾、重大案件挂牌攻坚行动。
抓实保护人民群众安全创新,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立法执法力度;创新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和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制度;加强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和帮扶救助,强化重点人员和重点物品动态管控,严防发生极端案(事)件。
抓实优化法治环境创新,切实提升法治服务保障能力。深入开展涉众型经济犯罪风险排查、打击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项行动;积极稳妥推进破产审判制度创新,继续探索完善破产预重整机制,建立健全中小微企业破产挽救机制,尽最大努力让更多企业渡过难关。
抓实智能化治理创新,切实以数字技术赋能平安建设。打造智能化平安建设新模式,深化全省政法机关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深化“雪亮工程”智能应用,提升综合预警能力和应急指挥调度水平等。
抓实深化平安创建活动创新,切实构筑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出台关于深化平安山东创建活动的意见,组织开展平安建设基层和行业创建活动。
抓实“放管服”改革创新,切实提供便民利民的暖心服务。加快推动一站式建设向基层、向社会、向网上、向重点行业领域延伸,推动更多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和“一站办”“一次办”。
抓实平安建设重点工作创新,切实在攻坚克难中打开新局面。认真梳理、紧紧扭住省级层面各行业、各领域影响社会平安稳定的1到2个突出问题,实施“创新平安山东建设服务高质量发展”护航工程。
2018年以来山东法院共受理各类破产案件6267件
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新闻发言人王闯介绍,近年来,山东法院全面加强破产审判工作,2018年以来共受理各类破产案件6267件,化解不良资产约7000亿元,盘活存量资产约1300亿元,切断担保圈债务额约4300亿元,安置企业职工约18.5万人。
我省开辟破产处置绿色通道。破产结案数量实现连续三年翻倍增长,破产案件平均审理时间从1234天下降至753天,简案快审程序案件压缩到6个月以下,最短用时36天,持续优于全国平均水平。
山东破产企业一般体量较大,为尽可能减轻破产对地方的经济震荡、促进企业重生,全省法院对涉及国家重要产业、具备核心技术和挽救价值的困难企业积极引导走重整救治路径,2018年以来促成破产重整和解结案698件,高于全国法院平均水平20个百分点。
对“侵害未成年人”应报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启动责任追究机制
“强制报告和入职查询制度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密切相关,对从源头上减少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发生、破解案件发现难、报案不及时等有重要意义。”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新闻发言人、平安山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张振忠说,省检察院会同相关八部门下发了贯彻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意见的通知,根据开展情况发现,强制报告案件中,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卫健部门和医院报告的案件占比达81.3%。
我省要求,对应报告不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未履行入职查询职责的启动责任追究机制。各部门采取专门通知、会议部署、抽查督导等多种方式,确保本系统的一线工作人员对该项制度“应知尽知”。另外,还注重延伸检察保护触角,动员基层社会组织力量,加强农村偏远地区未成年人保护,编织起一道横到边、纵到底的未成年人社会综合保护网。
确有困难刑释人员可申请办理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
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扶救助,是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内容。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齐延安介绍,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落实社会保险政策,“符合申领失业保险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已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可按规定继续参保缴费,退休(退职)人员按服刑或劳教前的标准继续领取基本养老金。已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按规定继续缴费或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或基础养老金。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力保障了安置帮教对象的合法权益。
我省鼓励自谋职业,帮教扶持从事个体经营,对从事个体经营、筹集资金确有困难的刑释人员,可申请办理期限不超过2年最高限额5万元(妇女可放宽到8万元)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可展期1次)。
目前,我省已建成运行新航基地、黄河驿站、曙光基地、中途之家等97个以政府投入为主,集食宿、教育、培训、救助于一体的过渡性安置基地和460余家依托社会企业建成的各类安置基地。去年,全省安置帮教基地共组织开展刑满释放人员就业培训2456人次,安置救助有临时性困难和“三无”人员338人次,协调安置就业77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