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山东26户省属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6.4% 今年房租减免政策明确

2022-04-28 07:02:18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范俐鑫

责任编辑:鞠月芹

  本报4月27日讯 在今天举行的山东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省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张斌介绍,一季度,省属企业经济运行整体呈现“稳健开局、持续提升”的态势。效益指标再创新高,26户省属企业实现营业收入4616.7亿元,同比增长6.4%,高于全省GDP增幅1.2个百分点;实现利润总额228亿元、净利润158.3亿元、归母净利润34.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7%、10%和15.3%,均实现两位数增长,增速高于全年预算目标,高于营业收入增幅。

  面对疫情多点散发、局部暴发,俄乌冲突,能源、大宗商品价格持续上涨等严峻复杂的国内外形势,省国资国企积极扩大投资,展现国资国企责任担当。山东高速加快推动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一季度完成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200.2亿元,是当期投资计划的149.7%。山东铁投一季度完成铁路投资85.1亿元,同比增长33%。绝大多数企业就业稳定、市场稳定、生产稳定、供应链稳定。

  发布会上,张斌还介绍了省属企业落实国有企业房租减免政策情况。据统计,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省属企业共为15285户租户减免房租10.45亿元,发挥了带头表率作用。

  为帮助服务业领域困难企业渡过难关,结合现阶段企业面临的形势制定了今年房租减免政策。具体为:今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减免6个月租金,省内其他低风险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要求省属企业出租方对符合减免资格的直接减免,原则上在二季度完成减免。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的房屋业主应按规定足额减免,国有参股企业的房屋业主可按国资参股比例减免。涉及转租、分租国有房屋的,要将减免房屋租金落实到最终承租方。省属企业承租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又转租给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房屋租金由省属企业先向行政事业单位申请减免,再对最终承租方予以减免。

  我省要求,灵活确定房租减免方式。对尚未支付房租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省属企业直接给予减免;对已支付房租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优先从后续未缴房租中抵扣,后续执行合同金额不足以抵扣或承租方要求退还的,省属企业将按程序予以退还。

作者:范俐鑫

责任编辑:鞠月芹
新闻排行
进入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