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26户省属企业经济运行实现“开门红” 省属国企营收增速跑赢全省GDP

2022-04-28 07:54:32 来源:舜网-济南时报

作者:济南时报·新黄河客户端记者黄敏

责任编辑:鞠月芹

  4月27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介绍省属企业2022年一季度运行情况。新黄河记者从现场获悉,一季度,省属企业效益指标再创新高,实现“开门稳、开门红”。26户省属企业实现营业收入4616.7亿元,同比增长6.4%;实现利润总额228亿元、净利润158.3亿元、归母净利润34.6亿元。

  山东能源营收1780.3亿元,华鲁集团单季利润首次破30亿元

  发布会上,省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张斌表示,今年以来,省国资国企统筹疫情防控与生产经营。一季度,省属企业经济运行整体呈现“稳健开局、持续提升”的态势。

  效益指标再创新高。一季度,26户省属企业实现营业收入4616.7亿元,同比增长6.4%,高于全省GDP增幅1.2个百分点;实现利润总额228亿元、净利润158.3亿元、归母净利润34.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7%、10%和15.3%,均实现两位数增长,增速高于全年预算目标,高于营业收入增幅,显示出省属企业经济运行质量效益有了进一步提升。

  重点企业“压舱石”“稳定器”作用发挥明显。山东高速加快推动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一季度完成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200.2亿元,是当期投资计划的149.7%。山东铁投一季度完成铁路投资85.1亿元,同比增长33%。山东能源开发的渤中海上风电A场址首根单桩基础沉桩开工,标志着我省首个平价海上风电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全面展开。绝大多数企业就业稳定、市场稳定、生产稳定、供应链稳定。

  从经营数据看,山东能源协同效应持续释放,一季度实现营收1780.3亿元、利润总额75.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5%、120.8%;山东黄金多项经济指标创历史新高,营收255.7亿元,同比增加155.8亿元,实现利润11亿元,同比增加16亿元;华鲁集团经营业绩再创新高,营收达116.7亿元,利润总额单季首次突破30亿元大关,顺利实现开门稳开门红;山东高速在车流量同比大幅下降的情况下,营收413.8亿元、利润总额30.3亿元;山东港口煤炭、铝矾土吞吐量同比实现20%以上的增长;山东重工在全国重卡销量大幅下滑的大背景下,重卡、发动机等产品市场占有率有所上升,3月份雷沃农业装备、挖掘机、客车等产品销售环比增幅均超100%;山东国惠实现营收46.8亿元、利润总额6.5亿元、净利润4.9亿元,分别同比增长96.4%、54.8%和44.5%

  从研发投入看,一季度,省属企业研发经费投入72.4亿元,同比增长7.1%。山东重工、山钢集团、山东国投等重点企业研发投入均在10亿元以上。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完成超过96%,位居全国A级第一位

  发布会上,山东省属企业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进展公布。张斌表示,目前,省级层面三年行动完成进度超过96%,在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组织的评估中,山东省位列A级第一位。

  在经营业绩考核方面,今年4月,省国资委修订了《省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这个新办法更加突出质量效益,考核指标进一步优化,反映企业质量效益的指标占全部得分的70%左右;突出创新驱动,提高重大技术攻关视同利润加回比例,对承担的国家、省重点研发计划,其研发费用分别按2倍、1.5倍加回;突出分类考核和市场对标,引导企业以同行业优秀企业为标杆,让市场检验企业经营能力水平,提高管理效率和经营效益。

  在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方面,截至3月底,省属企业各级子企业已实现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全覆盖,涉及企业2846户、经理层成员6282人。集团公司层面,已推行的户数、人数占比,分别达到了96%、96.91%。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实施改革以来,有的企业因实绩较差、考核不胜任,退出、调整领导岗位的达到8%。

  中高风险地区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减免6个月租金

  早在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省属企业共为15285户租户减免房租10.45亿元,发挥了带头表率作用。现阶段,为帮助服务业领域困难企业渡过难关,省国资委制定了今年房租减免政策。

  据介绍,今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减免6个月租金,省内其他低风险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省属企业出租方对符合减免资格的直接减免,原则上在二季度完成减免。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的房屋业主应按规定足额减免,国有参股企业的房屋业主可按国资参股比例减免。涉及转租、分租国有房屋的,要将减免房屋租金落实到最终承租方。

  房租减免办理流程被优化。省属企业对承租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资格进行确认,凡符合减免资格的,直接办理减免手续,无需报批。

  同时,灵活确定房租减免方式。对尚未支付房租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省属企业直接给予减免;对已支付房租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优先从后续未缴房租中抵扣,后续执行合同金额不足以抵扣或承租方要求退还的,省属企业将按程序予以退还。

作者:济南时报·新黄河客户端记者黄敏

责任编辑:鞠月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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