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共同编制的《山东省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对外发布。去年,山东连续五年新增缴存额突破千亿元,全年住房公积金缴存1590.82亿元;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25.02万笔920.15亿元,支持职工购建住房面积3105.39万平方米。
连续五年新增缴存额突破千亿元
过去的一年,山东新增缴存职工大幅增长,住房公积金受益面进一步扩大。全年新开户单位48430家,新开户职工135.65万人。实缴职工1083.22万人,缴存额1590.82亿元,分别同比增长7.08%、10.71%。全省连续五年新增缴存职工突破百万人、新增缴存额突破千亿元,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面进一步扩大。
缴存职工中,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其他类型单位占44.68%,比上年增加2.59个百分点,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占比持续增长。新开户职工中,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其他类型单位的职工92.51万人,占全年新开户职工的68.2%,比上年增加3.03个百分点。其中,非本市户籍的缴存职工52.97万人,住房公积金帮助新市民解决住房问题的作用更加凸显。
平均每笔公贷可省6.78万元利息
住房公积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山东坚持住房的居住属性,支持合理购房需求,重点支持自住性购房。全年共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5.02万笔、920.1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4.72%、15.15%,贷款期内职工可累计节约购房利息支出169.62亿元,平均每笔贷款可节约6.78万元,进一步降低了职工贷款成本,提高了职工购房消费能力。
首次申请贷款21.17万笔,占比达84.6%;20至40岁职工贷款18.69万笔,占比为74.7%;购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贷款20.69万笔,占比达82.67%;中低收入职工贷款24.21万笔,占比高达96.76%,更多的中低收入群体、刚需群体享受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红利。
此外,个人住房贷款率86.67%,比上年末增加1.47个百分点。全年发放异地贷款21278笔75.17亿元,同比增长72.81%、73%,保障了缴存职工异地购房权益。
截至2021年末,全省个贷逾期率0.17‰,同比下降57.14%。风险控制总体良好,资金安全完整。
租房提取38.2亿元 减轻职工租房压力
全年提取数额1116.87亿元,同比增长8.11%。其中,31.9万人办理购房提取275.76亿元,397.51万人办理偿还贷款本息提取595.52亿元,降低了职工购房成本,减轻了职工偿还贷款压力。支持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严格落实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政策,简化办理手续和要件材料,全年租房提取38.2亿元,同比增长20.81%,占当年提取金额的比例逐年上涨,为43.95万无房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资金支持。
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科学合理运营资金,提升资金运营综合效益,全年实现增值收益73.37亿元。全省各市总计提取保障性住房建设补充资金67.44亿元,住房公积金运行总体平稳健康,社会经济效益进一步彰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