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13日讯 记者今天从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山东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在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行业原5个特困行业的基础上,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等17个行业所属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17个行业中以单位方式参保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他单位参照执行。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
同时,进一步延长缓缴政策实施期限。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原5个特困行业,缓缴养老保险费期限延长至2022年年底。17个行业符合条件申请缓缴企业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三项社保费缓缴实施期限不超过2022年年底。
为简化办理缓缴手续,我省大力推行“网上办”等不见面服务方式,原5大特困行业所属企业可直接在网上办事系统选择是否办理缓缴业务;其他符合缓缴条件的困难企业,可通过参保地社会保险网上办事系统或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服务大厅提交申请和相关亏损证明材料,由当地社保经办机构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无法提供亏损证明材料的,可实行告知承诺制,出具书面承诺书后即可办理缓缴。
我省强化失业保险稳岗扩岗作用。将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提至50%,全面推行稳岗返还“免申即享”经办新模式。拓宽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受益范围,由符合启动条件县(市、区)的中小微企业扩大至该地区的所有参保企业,以及符合实施条件但不符合启动条件县(市、区)的5个特困行业企业。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具体补助标准在每人不超过1500元的范围内,由各统筹地区根据失业保险基金备付能力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