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小微企业可申领最高10万元创新服务券

2022-07-06 06:18:23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黄敏

责任编辑:王浩

  山东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纾困帮扶力度。近日,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财政厅印发《省级小微企业“创新服务券”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新黄河记者获悉,创新服务券主要面向小微企业的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数字化赋能等11类服务需求,每个企业在一个申领周期内只能申领1张服务券,单张服务券限额最高可上浮至10万元。有领券意向的企业可登录智慧工信综合服务平台(http://zhpt. gxt.shandong.gov.cn)注册并实名认证后申领。

  按照细则,创新服务券(以下简称“服务券”)采用电子券形式,向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等企业免费发放,专项用于对企业购买约定的社会化服务给予补助。

  申请服务券支持的企业,应是在山东省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连续经营1年以上,运营规范,符合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要求;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微企业或经省级以上部门认定的“专精特新”、瞪羚、独角兽、单项冠军等高成长企业,开展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贯标企业不受小微企业划型标准限制。

  申请服务券配券资格的服务机构,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设立时间不少于1年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具备相关业务服务资质、服务经验、专业实力及服务能力,主要服务产品符合服务券使用范围。

  山东将综合考虑服务产品类型、配券服务机构数量等因素,服务券采取事前申领、事后兑付两种方式。服务券定期发放,实行“先到先得、按需申领、限期使用、领完为止”。

  具体而言,服务券补助采取定额补贴、比例兑付等方式。其中,事前申领类服务券主要采取定额补贴方式,根据服务内容和类型,单张服务券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限用期限不超过60天;事后兑付类服务券主要采取按比例兑付方式,兑付比例不超过服务金额的30%,单张服务券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

  对“专精特新”、瞪羚、独角兽、单项冠军等高成长企业以及其他企业的DCMM认证服务,单张服务券限额可上浮至1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服务机构需按照服务合同,向企业提供达到相应标准的服务,不得擅自降低或变相降低服务水平。合同履行完毕后,企业在智慧工信综合服务平台确认服务完成,并对服务机构提供服务等内容进行评价。

  据了解,细则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7月1日。

作者:黄敏

责任编辑:王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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