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路线图出炉 到2025年总产值达2.3万亿元

2022-07-06 08:27:19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付晓峰

责任编辑:王浩

山东省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路线图出炉 到2025年总产值达2.3万亿元

  为进一步优化建筑行业营商环境,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促进全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7月2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山东省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明确到2025年,全省建筑业总产值达到2.3万亿元,走在全国前列。

  “根据此次公布的《方案》,我省明确了工作目标。”省住建厅有关人士介绍,我省将不断增强建筑强市强县强镇实力,千亿级建筑业企业集团突破4家,超500亿级12家,超100亿级45家,外向度超过30%,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40%,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到100%。

  《方案》还明确了未来3年推动我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六大项21个重点任务,包含分级培育、做强做优,激励建筑业强企升级壮大,大力发展总部经济等多个方面。

  分级培育做强做优

  全省进一步提升建筑业强市强县强镇水平,表扬一批建筑业发展先进市县。省、市每年通报建筑业强市强县强镇情况,树立典型、激励先进。科学布局10个以上新型建筑工业化产业集聚区,打造一批“建筑之乡”、建筑特色小镇,形成建筑业产业集群。

  实施分级培育,建立“三升二”“二升一”“一升特”(“乙升甲”“甲升综合”)资质逐级晋升后备企业和企业技术中心培育机制,推动目前无施工总承包特级(综合)资质企业的市实现零的突破。根据建筑业企业实际情况、发展意愿,分批逐级设定50亿级、100亿级、500亿级、千亿级发展目标,全力推动企业晋档升级,形成梯次发展集群。引导成长基础好、发展意愿强烈的建筑业企业通过国企混改、产权置换、兼并重组等,强强联合、优势互补,组建一批大型企业集团。鼓励有实力的建筑企业(集团)上市融资或发行企业债券。

  加强与入鲁总部企业联系沟通,引进成立一批优质建筑业企业(区域)总部。推动大型优质建筑业企业与政府开展战略合作。不断优化生产组织方式,引导支持企业通过强强联合、强专联合、大小联合等模式,采用联合体投标等方式积极参与基础设施“七网”行动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培育“专精特新”企业,鼓励支持建筑业上下游“专精特新”优势企业在技术研发、绿色建材、构件生产等方面走错位发展、良性竞争道路。

  开拓市场加快外出

  《方案》强调,坚持党建引领出省发展,成立建筑企业外出施工行业党委,在重点省外区域和部分市成立外出施工行业党组织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建筑企业外出施工区域党组织全覆盖。

  切实提升联络服务水平,对接省外驻地建筑业主管部门,联系出省发展建筑业骨干企业,形成闭环式服务。市县层面研究制定出省企业地方财政贡献性奖励政策,落实企业外出施工缴纳税款年度增加部分20%的奖补政策。

  积极进军海外市场,支持企业借助央企等领军企业,采取“联合舰队”“借船出海”等多种方式,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带动我省材料部品、机械设备和劳务服务联动输出。对接商务、外事等部门,将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等国外承包项目合同额、贷款额超过一定数量的建筑企业,纳入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优化环境全面赋能

  《方案》提出,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指导支持具备有关条件的建筑业企业直接申请省级审批权限内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指导支持1项特级或2项一级资质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申请省级权限内的其他资质。

  深化“政银企”合作,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广泛开展战略合作,省级层面与大型商业银行、市级层面与地方商业银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质押担保方式、优化贷款审批流程和贷后管理,采取差别化授信政策,对经营状况好、信誉佳的企业,通过开展施工合同融资贷款、应收账款融资贷款、施工许可证抵押贷款等业务给予支持,为企业放宽门槛、降低利率、增加额度等,切实推动解决建筑业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落实财税支持政策。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晋升情况,每年向财政部门申请专项奖补资金并及时发放。对迁入企业产生的新增财力奖励情况进行跟踪调度,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落实。市县层面积极出台建筑业“小升规”奖励政策,对建筑业新升规企业,给予一定财政奖励。引导符合小微企业条件的建筑业企业积极使用国家有关小微企业税收减免、财政贴息、贷款支持等优惠政策。

  深入推行保函保险。出台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的政策措施,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全力推动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落地见效。

  创新驱动科技引领

  根据《方案》,全省将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布局建设一批行业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创新中心,对达到相应标准的,优先支持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支持龙头企业联合科研院所、高校、产业园区等力量,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多种形式的创新联合体。

  强化新技术应用,定期更新推广限制淘汰技术产品目录,加大技术应用示范和成果推广,完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科技成果库,积极培育壮大智能建造等新兴技术建筑业企业,加快建筑业十大新技术推广应用。加大人才队伍培育,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落实与央企战略合作协议,每年选派一批企业管理人员到央企挂职锻炼。

  绿色发展低碳转型

  加快发展绿色建造,全面落实绿色建筑推广政策,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规范,推动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鼓励建设近零能耗建筑及低碳、零碳建筑(社区)。“十四五”期间,每年新增绿色建筑1亿平方米以上。到2025年,新建超低能耗建筑面积500万平方米以上,创建近零能耗及低碳、零碳建筑试点面积100万平方米以上。

  大力推广绿色建材,制定绿色建材工程应用评价细则,编制绿色建材产品推广应用目录,重点推广高性能门窗、高强钢筋、再生建材、新型墙材、装配化装修等绿色建材技术产品。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全产业链发展,编制新型建筑工业化全产业链发展规划,推行新型建筑工业化“链主”制,打造一批专注细分市场、创新能力强、掌握关键技术的“专精特新”企业。到2025年,全省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比例达到40%以上,其中济南、青岛、烟台达到50%。

  提升质量坚守安全

  推动标准化建设,推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压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和监理单位监理责任。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严格危大工程管控,大力整治“习惯性”违章行为,巩固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

  培育品牌企业和标杆项目,指导创建一批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泰山杯奖、优质结构工程和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鼓励开展“五小”活动、工法创建、QC小组等群众性质量安全活动。开设专栏,通过图文、视频、VR等形式,广泛宣传展示“好品山东·齐鲁建造”品牌。

  在推进措施上,《方案》明确要求2022年7月底前,各市要完成动员部署并制定具体方案,正式启动三年行动;有条件的市可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申报专项试点,并选择部分县(市、区)和建筑业企业落实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原则上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2023年1月至2024年12月,在试点和推广全省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开;2025年1月至6月,对三年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提升。

作者:付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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