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印发能耗指标收储使用管理办法 省重大项目能效标准要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2022-10-04 06:55:31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林江丽

责任编辑:卢卫美

  本报10月3日讯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能耗指标收储使用管理办法》,推进能耗指标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保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顺利实施。

  该管理办法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能耗指标的收储、使用和监督管理。其中所称能耗指标,是指用于保障项目实施所收储的能源消费指标及煤炭指标,其中煤炭指标包括煤炭替代指标和煤炭消费指标。

  能耗指标收储范围包括省级统筹的能源消费指标;根据全省产业布局调整,“两高”行业跨市域产能整合或向省外转移产能时,转出地腾出的能耗指标;各市通过淘汰落后产能、工艺技术改造等途径,腾出的自愿用于省级收储的能耗指标;对区域单位能耗产出效益综合评价结果为C较低效类和D低效率类的市调减的能耗指标;全省发展核电、海上风电、“外电入鲁”增量部分形成的能耗指标;其他适用于省级收储的能耗指标。

  在能耗指标收储数量方面,“十四五”期间省级统筹收储2050万吨标准煤能源消费指标。“两高”行业跨市域产能整合、向省外转移产能腾出的能耗指标,除焦化、煤电等行业合理确定省级收储和市级留存比例外,其他“两高”行业中的50%由省级收储。各市通过淘汰落后产能、工艺技术改造等途径腾出的自愿用于省级收储的能耗指标,省级收储数量由省、市双方协商确定。对区域单位能耗产出效益综合评价结果为C较低效类和D低效率类的市,以省里分配的能源消费指标和部署的煤炭消费压减任务为基数,分别收储5%和10%。

  山东对于能耗指标使用有明确规定。其中,使用省级收储能耗指标的项目,能效标准应当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范围包括:省重大项目;列入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库的优选项目;省“双招双引”重点项目及儒商大会等重大活动签约项目;关系全省生产力布局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项目;其他项目。

  使用方式包括依申请使用和市场竞购两种方式。依申请使用类实行基准价格制,参照全国用能权交易价格和省内需求情况适时动态调整。能源消费指标基准价格200元/吨标准煤,煤炭指标基准价格150元/吨。经评定,对全省产业结构调整有明显带动作用的重大项目,按照基准价格给予20%优惠。省级有偿收储的能耗指标,依申请使用价格按照省级收储价格执行,不执行优惠价格。市场竞购类在基准价格基础上,由项目建设单位竞价决定。

  在使用数量中,省级收储能耗指标总量20%左右用于市场竞购类项目,其他指标用于依申请使用类项目。项目使用省级收储能耗指标数量,由第三方机构依据项目实际需求和省级收储能耗指标总量综合评定后研究确定。

作者:林江丽

责任编辑:卢卫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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