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了2022年度山东省质量强县(市、区)综合评价结果,拟认定青岛市崂山区、济南市历下区、青岛市黄岛区、潍坊市奎文区、烟台市龙口市、潍坊市寿光市、威海市环翠区、临沂市兰山区、烟台市芝罘区、威海市荣成市10个县(市、区)为2022年度山东省质量强县(市、区)。
2022年5月,山东印发了《山东省质量强县(市、区)创建实施方案》。根据《方案》,自2022年到2024年,每年认定10个质量强县(市、区),到2025年在全省范围内打造30个特色鲜明的县域质量发展典型和示范标杆,推动全省整体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激发县域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提升县域质量竞争力,走出一条具有山东特色的质量发展道路,为打造质量强国建设“山东样板”奠定坚实基础。
据介绍,山东省质量县(市、区)创建重点从四个方面进行评价,选定质量发展理念、质量发展保障、质量发展基础、质量发展成效4项一级指标、15项二级指标、43项三级指标(满分100分)和“一票否决项”构成山东省质量强县(市、区)创建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指标设计秉承科学、精准、公正的原则,尽量选取客观、成熟、可量化的指标,充分注重了指标设计的全面性、均衡性、动态性,真实反映质量强县(市、区)各项工作。每个指标需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指标涉及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
质量强县(市、区)评价工作秉持“大质量”理念,突出创新引领、绿色发展,综合考虑产品、工程、服务、环境等领域质量工作,首次比较系统地明确县域质量发展的路径,高标准、有体系、有重点地引导基层凝聚质量发展合力,夯基固本,提质增效,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评价工作坚持联合评价,公正为上,创建活动全部通过网上申报评价系统开展,实行全流程数字化信息采集汇总分析,定量指标由系统根据设定好的规则自动打分,定性指标根据制定好的具体评价标准和方法,由多个省直部门联合评价,尽可能减少主观因素带来的偏差,保证评价结果的公正、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