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6日讯 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行政事业单位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有关情况。其中,我省公务出行租赁社会车辆,除特殊要求外,优先租赁新能源汽车;到2025年,除特殊工作要求外,全省党政机关新能源汽车采购占比实现100%。
省机关事务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新闻发言人王守波介绍,近年来,全省各级机关事务部门深化节约型机关创建,去年共组织3103个机关通过第二批创建核查验收,全省累计已建成节约型机关6557个,占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的82.7%,超额完成预定目标。
创建过程中,在行政事业单位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成为一项创新举措。我省将“省级党政机关配备公务用车,除特殊工作要求外,应当全部配备新能源汽车”作为硬性规定写入《山东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为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部署,在《山东机关事务工作“十四五”规划》中又明确提出“到2025年,除特殊工作要求外,全省党政机关新能源汽车采购占比实现100%”的要求。今年出台《山东省省级机关公务出行租赁社会车辆管理办法》,明确“公务出行租赁社会车辆,除特殊要求外,优先租赁新能源汽车”。
目前,省级党政机关共配备新能源汽车300多辆。全省行政事业单位配备新能源汽车近3000辆,建设充电设施2.06万套。省本级分别在省委、省政府、山东大厦、机场等机关办公院落、住宅区和公共区域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900余个。
我省倡导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购置私家车优先选择新能源汽车。对部门(单位)现有公务用车确实无法保障必要公务出行的,可按照“从严审批、严格标准,厉行节约、优先租赁新能源汽车”的原则,公开择优确定新能源汽车租赁服务企业,通过“分期租赁”“一事一租”“分时租赁”等方式租赁使用新能源汽车。有关部门将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进行巡视和审计。对落实工作不力,应配不配、应建不建,推诿扯皮及消极应对的,责令整改并予以通报。
省机关事务局公务用车管理处处长黄仕群介绍,我省省直公车使用率逐步提升,2021年同比增加20.69%。目前,全省6万余辆公务用车被纳入平台集中监管,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立体式、全覆盖”公务用车管理“全省一张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