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内容包括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发展、审美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5个方面,力求科学精准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 资料图片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建立完善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山东将率先实现省域内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全覆盖,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重要依据或参考等。
5个方面实施评价区分小学和初中考察内容
省教育厅解读,《意见》在评价内容设计方面更加科学,包括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发展、审美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5个方面评价指标,明确主要评价内容的基础上,在重点考察方面对小学和初中做了区分,力求科学精准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各地、各学校可参考指标要点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丰富评价内容。
品德发展主要评价学生理想信念、社会责任、行为习惯等方面情况。学业发展主要评价学生在学习习惯、创新精神、学业水平等方面情况。身心发展主要评价学生健康生活和身心素质情况。审美素养主要评价学生美育实践和感受表达的情况。劳动与社会实践主要评价学生劳动习惯和社会体验情况。
每个方面又对小学生和初中生考察内容作了区分,细化了具体重点考察内容。例如,学业发展方面,小学生重点考察日常各门课程知识与技能的掌握情况、课堂表现、自主学习意识和能力、阅读习惯,参加学校拓展课程、社团活动,小制作、小发明科学兴趣特长等情况。初中生重点考察学生通过国家、地方和校本课程的学习,在学习方法与习惯、基础知识与技能、自主探究与合作、创新思维品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识与能力,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成果等方面的表现,以及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业质量标准情况。
审美素养方面,小学生重点考察内容中包括欣赏文学艺术作品,观看文艺演出,参观艺术展览,参加学校、社区(村)组织的文化艺术等美育活动的情况;掌握1-2项艺术技能,表现出的兴趣特长和艺术素养等。劳动与社会实践方面,小学生和初中生重点考察内容均包含了参与社会调查、研学实践、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等方面的内容。
4种评价方式精准掌握学生特长和优势
《意见》在评价方式上更加多元,针对不同的评价内容和考察重点,对学生的评价可综合采用实时记录、定量评价、评语评价、重要观测点评价等方式,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做好学生管理相关数据的归集。创造性地提出了学生重要观测点评价,提高了评价的科学性、专业性、客观性,为学校精准掌握学生特长和优势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
其中,实时记录主要采用观察法和行为记录法,对学生的行为习惯、学习习惯、劳动习惯、身心素质、美育实践和社会责任等指标进行评价。客观描述学生的进步、潜能和不足,避免形式化和应试化。
定量评价主要采用测验、量表、问卷等量性评价方法,对学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表现进行测量,围绕学生的日常行为表现、课程和活动修习完成情况、标志性成果等,通过数据了解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状况。严格控制测量和问卷调查频次,防止过多过繁。
评语评价主要运用描述性语言对学生的发展状况进行客观评价,包括教师评语、本人评语、同伴评语和家长评语等。既要指出学生的优点和成长进步情况,又要指出改进和努力方向,避免千人一面。
重要观测点评价主要由学生本人从德智体美劳等方面,选取自己最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的1-2项优势特长作为重要观测点,由指导老师或班主任进行学期评价和毕业评价。
综合素质档案和评价结果要保存至学生毕业后3-4年
《意见》要求学校要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每个学期评价结果及相关材料经公示审核确认后,生成学生学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毕业前,教师要指导学生撰写毕业自我陈述报告,并为学生撰写毕业评语,学生毕业自我陈述报告和教师毕业评语要纳入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综合素质档案和签字确认的评价结果要保存至学生毕业后3-4年。
每学期末和毕业前,学校要分别将学生各维度发展情况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反馈学生和家长。将义务教育学生评价和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合起来,形成学生全过程的学习成长档案。
在评价结果运用上,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数据作为育人导师指导学生成长、学校改进提升育人工作、对学生开展评先树优的重要参考依据。各学校每学期要向每名学生、家长提供《学生综合素质发展学期报告》,作为家长把握学生发展情况的参考。把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或参考,并逐渐提高所占权重,努力破除“唯分数、唯升学”顽疾。
《意见》实施后,山东将率先实现省域内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全覆盖。依托现有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的有效模式,将学段延伸到初中和小学,形成贯通12年的学生全过程学习成长档案,更为全面地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状况,有效引领育人方式转变和育人质量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