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2日讯 今天,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2022年度山东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状况。
记者从会上获悉,2022年,全省法院新收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5503件,审结15293件,同比分别下降12.7%和9.8%。依法审理环境污染防治案件706件,严厉打击暗管偷排、跨域倾倒、非法处置污染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依法审理生物多样性保护案件323件,加大对各类自然保护区的司法保护力度,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生态环境,助力生物多样性提升。依法审理资源开发利用案件14346件,严厉惩治非法采矿、非法侵占山体河湖、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促进资源高效节约合理利用,保护土地生态红线。依法审理气候变化应对案件105件,推动重点行业、重要领域绿色化改造,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依法审理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等案件23件,依法支持生态环境部门惩治环评造假、逃避监管违法行为,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效能。
全省法院以司法审判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依法审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案件441件,助力整治“四乱”问题1500余项。黄河巡回法庭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等工作,化解矛盾纠纷230余起,开展法治宣传活动76次,巡回开庭40余次。设立法官工作室,服务滩区迁建后续发展,妥善化解移民搬迁纠纷50余起。坚持生态环境整体观和系统观,推进微山湖、东平湖、大运河、泰山、沂蒙山、昆嵛山等重点流域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统筹把握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妥善审理企业转型升级、经济结构调整环境资源案件,采取技改抵扣、产能指标置换等替代性方式,修复生态环境或赔偿生态环境损失,服务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