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30日讯 今天,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详细解读了日前出台的《山东省加快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及《关于支持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高立平介绍,《行动方案》明确提出了未来3年的发展目标:加快形成集约高效、安全便捷、智慧绿色的现代化内河航运体系,把京杭运河(黄河以南山东段)打造成鲁西南高效对接长三角地区的黄金水道,把小清河打造成联接省会、贯通鲁中、河海联运的陆海新通道,为全面提升沿河城市竞争力提供强劲动力。到2025年,港口年货物吞吐量较2022年实现翻番、超过1.6亿吨,集装箱吞吐量实现连年翻番、达到50万标准箱。
围绕上述目标,《行动方案》确定了7个方面的具体任务。其中包括,加快建设干支衔接、通江达海的高等级航道网。今年上半年完成小清河复航工程主体工程,年内完成京杭运河主航道济宁段升级改造、湖西航道下级湖段整治等在建项目,开工建设新万福河复航二期工程、微山三线船闸等项目。加快推进湖西航道(上级湖段)改造工程前期工作,结合南水北调东线二期工程,统筹推进京杭运河主航道济宁至东平湖段升级改造。同时,打造集约高效、协同发展的现代化港口群。
多部门联合印发的《若干措施》主要分为奖补类政策和要素保障类政策两大类。其中,奖补类政策方面包括,实施京杭运河集装箱船舶免费过闸政策,对通过京杭运河山东段船闸的集装箱船舶实施免费过闸优惠。内河集装箱运输奖补政策,按25元/标准箱对集装箱货主企业进行奖补,总奖补量为50万标准箱。内河多式联运发展奖补政策,对入选全国多式联运示范创建工程中涉内河航运的牵头企业,省级给予60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入选省级多式联运“一单制”试点中涉内河航运项目的牵头企业,省级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补。
小清河市场培育期政策共4项。其中,航道、船闸收费减免优惠政策,自7月1日起3年内,对在小清河航行的船舶通行费、过闸费给予60%奖补。小清河航行船舶建造奖补政策,对2026年6月底前,由我省企业投资建造或新购并在以小清河沿线港口为始发港和目的港的范围内运营,且在一个年度内运行超过50个航次的前100艘新投用船舶,可以申请一次性专项奖补。载重为1000吨级的船舶奖补标准为60万元/艘,载重为2000吨级的船舶奖补标准为80万元/艘。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船舶奖补标准在此基础上上浮20%。该政策实施期限为3年,第一年度、第二年度、第三年度投用船舶分别按照奖补标准的100%、80%、60%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