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继续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2023-07-24 06:36:26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王晓菲 通讯员:范洪艳

责任编辑:高原

山东继续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本报7月23日讯 记者从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从2023年1月1日起,我省为2022年12月31日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此次调整共惠及全省821.7万退休人员,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关心关怀。

  在具体调整办法上,按国家要求,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三结合”的办法,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保持统一。定额调整主要体现社会公平,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统一标准,按每人每月增加41元养老金。挂钩调整主要体现“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具体分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第一部分,所有退休人员均按本人2022年底基本养老金的1.25%挂钩调整;第二部分,所有退休人员均与缴费年限(工作年限)挂钩,阶梯式提高挂钩调整数额。其中,对15年(含)以下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2元;16年以上至2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4元;26年以上至3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6元;36年以上至4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8元;46年以上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2元。适当倾斜,主要是适当提高高龄退休人员的调整水平,对达到70岁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再多增加一定数额的养老金。

  这次调整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

  目前,我省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工作正在平稳有序进行,将于7月底前发放到位。

作者:王晓菲 通讯员:范洪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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