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调整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 济南:长清等七区县标准为2010元

2023-10-14 10:17:13 来源:舜网-济南时报
责任编辑:高原

  10月13日,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通知指出,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职工工资水平增长等情况,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核,确定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2010元、18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2元、20元、18元。

  根据调整后的各县(市、区)最低工资标准,济南市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2元;长清区、章丘区、济阳区、莱芜区、钢城区、平阴县、商河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1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0元。

  通知指出,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23年10月1日起执行,鲁政字〔2021〕169号文件同时废止。(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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