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13日讯(记者 范俐鑫)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省生态文明示范建设情况。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新闻发言人管言明介绍,我省把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作为推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督促各创建地区落实地方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全力推进国家级及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打造了一批先进示范典型,引领带动全省生态文明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数量居全国第五
2017年,原环境保护部公布了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名单,到今年,已公布七批名单。我省已建成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32个、数量位列全国第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11个、数量位列全国第二。
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是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的有效支撑和补充,2020年,我省启动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截至目前,已命名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46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51个。
把生态环保要素纳入景区建设标准
我省坚持正向激励,打造示范创建品牌。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激励机制,对创建成功地区实施生态资金奖补累计超3亿元,并纳入地方高质量发展评价,不断调动创建积极性。同时,抓实约束倒逼,申报地区在约束性指标必须达标的基础上,参考性指标也必须达标或者逐年提升。
我省还积极以创促建,放大创建示范效应。注重创建工作与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相结合,培育绿色发展新动能。将获得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两山”基地命名的地区推介给文旅部门作为生态旅游首选地,同时把生态环保要素纳入景区建设标准,提升游客生态体验度。注重把创建工作与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相结合,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探索“两山”转换路径,指导示范地区试点开展GEP核算,推动示范建设成果转化为生态产品供给优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我省制定发布了不得创建申报生态文明示范建设的重大情形目录,对存在因生态环境问题被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通报批评的;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或生态破坏事件的,以及因重大生态环境问题被生态环境部、省委省政府及省生态环境厅约谈、挂牌督办、实施区域限批的;环境空气质量排名位于全省后30名的;水环境质量排名位于全省后30名的等九种重大情形,地方不得申报创建。
同时,定期对全省所有命名地区的大气、水等核心环境质量指标进行排名通报,对处于全省后30排名的地区点名批评,推动排名靠后的示范创建地区改善环境质量。制定发布《山东省生态文明示范建设负面清单》,规定了给予警告或撤销称号的重大情形,建立起了常态化年度“退出”机制,对命名地区实现动态的监督管理。
强化复核评估方面,研究制定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复核规范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评估技术规范,对已命名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市县满三年的地区,组织开展复核或评估,对于无法通过复核或评估的,不再保留其称号。
2022年重污染天数较2017年降幅高达71.8%
省生态环境厅生态保护处处长王青介绍,我省聚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碳达峰碳中和等重大任务,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持续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有效保护了“绿水青山”,真正实现了由生态赤字向生态盈余的根本性转变。
2022年,全省PM2.5平均浓度36μg/m3,较2017年改善33.3%;优良天数比例73.2%,较2017年提升8.1个百分点;重污染天数从2017年的12.4天下降至2022年的3.5天,降幅高达71.8%;全省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83.0%,较2017年改善27.6个百分点。
我省还积极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交易机制,推动“两山”转化效率。开展生态产品价值(GEP)核算,让绿水青山价值化,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创新绿色金融手段,将绿水青山转变成生态资本,实现了生态资源价值化、市场化、金融化的赋值功能。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依托区域生态优势,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生态康养等特色产业,推动生态产业化,同时把生态效益更好地转化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真正实现了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