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于年底前实现医保个人账户省内异地家庭共济

2024-05-19 07:08:37 来源:舜网-济南时报
责任编辑:李欢

  据国家医保局18日消息,目前已有22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现了医保个人账户省内异地家庭共济,9个省份将于今年年底前实现医保个人账户省内异地家庭共济。

  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是指参保人在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将个人账户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目前,共济人和被共济人在同一个基本医保统筹区(通常是同一个地级市)可以共济;实现省内异地共济是指共济人和被共济人在同一个省份参保,但不在同一个统筹区,也可以共济给亲属。

  已经实现医保个人账户省内异地共济的地区为: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江苏、福建、江西、湖南、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其中,在河北、江苏等地,职工参保人个人账户的余额不仅能共济给省内异地参保的直系亲属,而且共济的资金还可以跨省使用。

  据介绍,浙江、河南、山东、广东部分实现了省内共济,将于今年年底前全部实现,安徽、陕西近期很快将实现省内共济,辽宁、黑龙江、湖北将于今年年底前实现。

  国家医保局介绍,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需要满足两个前提:一是参保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参保人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参保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同时线下医保大厅也可办理该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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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哪些原因会导致医保个人账户共济不成功?

  原因一:没有参保就不能绑定“共济关系”,不能使用

  家庭共济有两个前提条件:一是共济的家庭成员仅限于父母、配偶和子女,不包含配偶的父母或其他亲属。二是共济的家庭成员必须参加了基本医保。

  原因二:共济账户≠亲情账户

  时常有网友反映,自己已经绑定了“医保亲情账户”,但还没能实现“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实际上,“亲情账户”与“家庭共济”的功能不同,要解决的问题不同,是两项不同的操作。

  亲情账户,是帮助家人展示医保码,花的是家人的医保额度,与绑定人的个人账户无关。如李明带孩子看病,忘记了带孩子的医保卡,就可以通过手机,将孩子加入自己的亲情账户,亲情账户内会自动生成孩子自己的医保码,帮孩子扫码就医。

  共济账户,是把绑定人的医保个人账户额度共济给家人,花绑定人的钱帮家人“买单”。开通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后,父母、配偶、子女都可以使用这一共济账户的余额,支付看病买药时产生的费用。

  部分参保人就医时,只帮家人绑定了“亲情账户”,没有操作“家庭共济”,导致未能实现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原因三:绑定的共济人个人账户余额为零,不能使用

  在成功绑定“共济关系”后,如果共济人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为0,就会出现不能支付的情况。原因四:不在同一医保统筹区,不能绑定“共济关系”

  目前,部分省份规定,只有在同一医保统筹区的直系亲属间,才能共济医保个人账户。河北、江苏等省份,已经实现了省内不同城市间的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但目前,个人账户还没有实现家庭成员间的跨省共济,所以这位网友与父亲在不同省份参保,还无法共济个人账户余额。(综合新华社、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等报道)

责任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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