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内河航运奖补实施方案出台

2024-05-23 06:40:09 来源:舜网-济南时报

作者:济南时报·新黄河客户端记者柴颖颖

责任编辑:田艳敏

  近日,山东出台《加快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奖补政策实施方案(2023-2026年)》(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对小清河、京杭运河山东段航道、船舶以及山东内河多式联运的奖补政策进行了具体说明。

山东内河航运奖补实施方案出台 小清河航道、船闸通行实行分阶段奖补

  小清河航道、船闸通行奖补的奖补对象为小清河航行船舶经营人,奖补时间为2023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奖补标准实行分阶段奖补,奖补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市场启动期(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按船舶通行费、过闸费的60%奖补;市场培育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按船舶通行费、过闸费的100%奖补,奖补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市场开拓期(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按船舶通行费、过闸费的60%奖补。奖补时间以船舶通过小清河主航道船闸缴费时间为准。

  小清河航行船舶建造奖补的奖补对象为山东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个人投资建造或新购的新投用船舶(包括以融资租赁方式投资建造或新购船舶),奖补时间为2023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奖补标准及条件如下:

  1.载重为1000吨级(800吨-1500吨,不含1500吨)的船舶一次性奖补标准为60万元/艘,载重为2000吨级(1500吨以上,含1500吨)的船舶一次性奖补标准为80万元/艘。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船舶奖补标准在此基础上上浮20%。

  2.为小清河运输提供动力辅助的新造顶推船或拖船按1000吨级船舶奖补标准执行。

  3.新投用船舶在以小清河沿线港口为始发港或目的港的范围内运营。小清河沿线港口包括济南港主城港区、章丘港区、淄博港高青港区、滨州港博兴港区。

  4.新投用船舶在一个年度内运行超过50个航次(不含空载)。船舶投用时间以船舶第一次通过小清河主航道船闸缴费时间为准。

  5.实行逐年退坡奖补方式。第一年度(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投用船舶按照奖补标准100%执行;第二年度(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投用船舶按照奖补标准的80%执行;第三年度(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投用船舶按照奖补标准的60%执行。

  6.全省累计奖补船舶不超过100艘(按船舶一个年度内50个航次运行完成的时间顺序)。奖补总额不超过8000万元。

  小清河航行船舶运营奖补的奖补对象为在小清河沿线港口进行货物装卸的船舶,奖补时间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奖补标准为:1.每装、卸1次各奖补5元/吨,其中集装箱重量按以下标准折合计算:20英尺集装箱重箱每箱折合20吨,40英尺集装箱重箱每箱折合30吨。2.全省累计奖补数量不超过800万吨(按装卸货物完成的时间顺序),奖补总额不超过4000万元。

  小清河航线奖补的奖补对象为开通并运营由沿海港口(含中转港寿光港和羊口港)至小清河内河港口班轮航线的航运公司,奖补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奖补标准为:由沿海港口至济南港主城港区和章丘港区,每航次奖补4万元(新能源船舶在此基础上上浮20%);由沿海港口至淄博港高青港区,每航次奖补3万元;由沿海港口至滨州港博兴港区,每航次奖补2万元。奖补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按航次完成的时间顺序)。

  此外,京杭运河山东段集装箱船舶等奖补细则也进行了明确。

作者:济南时报·新黄河客户端记者柴颖颖

责任编辑:田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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