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专项治理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

2024-07-07 07:09:46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冯瑜

责任编辑:孙亚迪

  近日,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持续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2024-2025年)》。

山东省专项治理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

  本次专项治理,聚焦2023年12月1日以来启动实施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和部分乡镇小微工程招标投标项目,治理重点包括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活动、所有制歧视和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招标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管执法机制短板弱项、交易服务供给不足等5个方面20项具体问题。治理自2024年7月1日开始,至2025年12月31日结束,以9个月为一轮,分2轮持续进行。

  第一轮自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结束,治理范围为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启动实施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和部分乡镇小微工程招标投标项目,同时对2023年治理情况开展“回头看”;第二轮自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结束,治理范围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启动实施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和部分乡镇小微工程招标投标项目,同时对第一轮治理情况开展“回头看”。

  每轮按照“动员部署、问题排查、整改提升、总结通报”4个阶段压茬推进。治理过程中,实施自查、抽查、核查、互查、督查“五查”衔接,对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全流程检查。其中,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抽查比例不低于治理范围内项目总数的10%,并发挥纪委监委、公安经侦的技术优势和震慑效应,通过纪律处分、行政和刑事处罚等方式,协同发力,严厉打击,形成震慑,实现“当下治”。

  专项治理坚持系统思维、问题导向、协同联动、靶向施策,做到“当下治”与“长久立”相结合,明确了工作目标、治理内容、工作步骤、治理方式、制度机制、常态治理、组织保障7个方面内容。

  在“当下治”基础上,将招标投标长效机制建立起来。建立招标代理机构在线服务制度,完善线上服务系统,做到全程留痕;完善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评价制度,实行信用评价,加强行为监管;建立多点分散评标制度,完善线上评标系统,实现评标专家就近到交易中心独立席位在线评标;建立智慧辅助评标制度,发挥信息化手段作用,增强系统自动评标功能,减少人为干预,促进公平公正;建立行纪行刑衔接机制、典型案例通报机制等,实现“长久立”。

  专项治理结束后,将进行常态化、长效化整治,持续抓、反复抓,切实防止问题反弹。

作者:冯瑜

责任编辑:孙亚迪
新闻排行
进入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