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推动各地海洋特色产业集聚区差异化发展,打造高水平海洋人才集聚高地……日前,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现代海洋特色产业集聚区建设的意见,助力海洋产业高质量发展。
根据该意见,到2027年,全省海洋特色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水平大幅提升,全省15个主要海洋产业增加值增幅明显高于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增幅。全省海洋特色产业集聚区数量达到20个左右,产值超100亿元的集聚区达到10个左右,主营业务收入超10亿元的企业达到50个左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覆盖率达到98%左右;集聚区内省级以上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达到50家以上。到2030年,海洋特色产业集聚区达到30个左右,成为带动全省海洋经济发展的支撑主体。
推动海洋特色产业加速集聚,山东将做优做强主导产业。指导各市明确各集聚区主导产业发展方向,逐步建立基本覆盖全省海洋主要产业的特色产业集聚区建设体系。推动各地海洋特色产业集聚区差异化发展,原则上全省同类产业集聚区不超过3个,每市同类产业集聚区不超过1个,每个集聚区重点发展1个海洋主导产业。
山东将推动集聚区主导产业强链补链延链,加快引进一批链主企业和产业链关键环节骨干企业,支持每个集聚区推选1家链主企业牵头组建产业联盟。精准开展招商引资,瞄准日本、韩国、东盟等重点沿海国家和地区,依托相关产业联盟协会,定期组织走出去“敲门招商”。引导集聚区优先招引符合海洋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项目,完善配套产业招引政策,将集聚区招商引资情况纳入集聚区建设综合评价。
增强海洋产业创新能力,山东将加强产业技术攻关应用。支持各集聚区围绕主导产业链关键环节和“卡脖子”技术,以“揭榜挂帅”等方式组织开展一批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应用。加快布局建设一批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公共试验服务平台、基础科研共享服务设施。搭建高水平创新平台,支持集聚区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与集聚区龙头企业联合打造特色产业学院、海洋生产性实训中心等机构。
山东将推进集聚区产业节能降碳,严控高污染、高能耗企业进驻集聚区,支持具备条件的集聚区实施一批海洋碳汇试点工程。
在保障措施中,山东将严格建设程序。集聚区建设原则上以省级以上开发区、产业园区(功能区)为载体,陆域面积原则上不超过10平方公里,优先选取管理机构明确、区域界限清晰、海洋主导产业鲜明、基础设施配套较为完善的区域,严格按照申报标准建设。集聚区建设严禁随意变更位置、扩大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