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 每个市选取1到2个县(市、区)

2024-11-06 10:51:02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邢晓然 范俐鑫

责任编辑:李欢

  本报11月5日讯(记者 邢晓然 范俐鑫) 今天,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解读日前印发的《山东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记者获悉,《实施方案》提出了8个方面改革任务和4个方面保障措施,明确到2025年基本形成权属清晰、责权利统一、保护严格、流转有序、监管有效的集体林权制度。

  全省林地面积3803万亩,其中集体林地面积3438万亩,占全省林地总面积的90%。自2008年起,我省积极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发放林权证74万余本;全省每年产出果品、木本油料等经济林产品1800万吨,木质板材6000万立方米,建成6个国家级林业产业示范园区,新兴林业经营主体超过3万个。2023年全省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6526亿元。

  我省制定出台《实施方案》,全力推动全省森林经营更加科学高效、林权增值途径更加多样、集体林业发展条件持续改善、林农收入持续增加。《实施方案》主要有5个方面特色:充分体现深入推进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保持集体林地承包关系稳定和长久不变,明确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调节机制,多措并举加快发展林业特色产业,提出加大金融支持的具体措施。

  林权作为一项重要的物权,已经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持续深入,人民群众产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集体林权登记业务需求大幅增长。对此,我省落实不收取调查费的惠农政策,加强调查和合同管理工作衔接,统一林权登记规范,优化林权抵押登记服务,推动各类管理交易信息互联互通。比如,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将进一步拓展政银合作范围,将林权抵押登记纳入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把登记窗口延伸到银行网点,推广使用电子抵押证明,实现林农林企贷款、抵押登记“只跑一次”。

  实行集体林分类管理,对于合理利用和保护森林资源,满足全社会的多元化需求,推动集体林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对此,我省依法依规科学划定公益林范围,合理优化调整公益林中集体林的比例;推动采伐管理更科学、更透明、更灵活,给予林业经营者更多便利、更大自主权;深化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对集体和个人林木采伐限额实行5年总额控制。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涉及千家万户。我省将坚持试点先行、稳妥有序推进,先在每个市选取1-2个林业改革工作基础较好的县(市、区)开展试点,形成成熟经验后再全面铺开,谋划实施一批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的“特色动作”,积极打造“高颜值”“高价值”“高品质”“高质量”改革品牌。

作者:邢晓然 范俐鑫

责任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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