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通报抽检发现2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 济南一羊汤馆销售的油条铝含量超标

2024-11-08 06:15:54 来源:舜网-济南时报

作者:苏冉

责任编辑:刘克

  11月7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发布最新一期食品抽检通告显示,共有11大类食品22批次样品不合格。

  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济南市天桥区凤丽羊汤馆加工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曲阜市万嘉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糕点,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枣庄高新区龙江蛋糕房加工的虎皮蛋糕,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莒县得利粮油干货超市销售的标称为日照圣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鲜香裙带(生产日期/批号:2024/4/30,规格型号:300克/袋),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日照圣林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五)平原县任记粗粮中心加工的小米面饼子,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青州市强盛干货调味品批发部销售的白芷,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青州市强盛干货调味品批发部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一)济南市历城区宜临百货店销售的标称为山东言之羹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山东邦森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枸杞黑豆黑芝麻粉(生产日期/批号:2023/12/28,规格型号:450克/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山东邦森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惠民县淄角镇龙兴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为德州市临邑县玉兴商贸有限公司委托德州犇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速冻调理猪肉片(生产日期/批号:2024/2/7,规格型号:500克/盒),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生物毒素问题

  (一)莒南县春日油坊加工的花生油,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淄博银座商城有限责任公司沂源分公司销售的标称为山东省十里香芝麻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奇亚籽花生酱(生产日期/批号:2023/11/1,规格型号:200克/瓶),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也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山东省十里香芝麻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作者:苏冉

责任编辑:刘克
新闻排行
进入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