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明确每年四月第三周为湿地保护宣传周

2024-12-04 10:09:33 来源:舜网-济南时报
责任编辑:李欢

  12月3日,在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山东省自然资源厅有关负责人解读《山东省湿地保护条例》(简称《条例》),每年四月第三周定为全省湿地保护宣传周。

  据介绍,在《条例》中明确设置湿地保护宣传周,是推进湿地保护深入人心,构建安全、健康、和谐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安全和湿地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确定湿地保护宣传周有助于普及湿地保护知识。近几年“世界湿地日”前后,全省各地采取举办湿地集市、摄影比赛、征文活动等各种线上线下活动,宣传普及湿地保护法律法规和知识,有效提升了公众对湿地保护的重视程度。通过湿地保护宣传,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湿地保护,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湿地、维护湿地生态安全的强大合力,促进湿地生态保护技术进步,提升湿地保护修复水平。

  《条例》实施后,山东将把“全省湿地保护宣传周”作为湿地保护重要宣传节点,进一步创新湿地宣传模式,着力提升湿地保护宣传效果。加强湿地公园科普宣教设施建设,依托省级以上湿地公园,逐步建立“硬件+软件”相结合的湿地科普宣教体系。加强湿地文化建设,将湿地保护与梳理挖掘历史文化、传统习俗等文化内涵结合起来,大力发扬湿地文化,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湿地文化品牌。大力开展湿地宣传教育,依托“湿地学校”“湿地课堂”等载体,组织开展“湿地科普进校园”“自然教育面对面”等活动,让湿地保护的生态理念深入人心。

  (济南时报·新黄河客户端记者罗晓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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