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完善信用修复机制 缩短行政处罚公示期限 提出信用修复操作性措施
2024-12-26 06:51:59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12月25日讯 记者今天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获悉,近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修订后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应用管理办法》。这次修订,着眼于经营主体在信用政策方面的迫切需求,增加信用修复、信用激励有关措施,为经营主体发展赋能增效。
修订后的《管理办法》主要做了3点改进。包括,将更好地推动信息互联共享,在省信用平台、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等任一系统录入相关涉企信息后,都将归集到公示系统进行公示,既满足政府部门履行公示义务的要求,又减少重复录入,减轻了基层负担。完善信用修复机制,缩短了行政处罚公示期限,提出了信用修复操作性措施,如增加了抽查检查结果信用修复规定、与省信用平台协同修复规定等,企业信用修复机制更加完善。突出守信企业正向激励,首次增加了对企业“诚实守信相关荣誉信息”和“信用承诺及履行情况”相关内容的公示;将企业履行承诺情况及获得荣誉情况纳入信用记录,支持各级政府部门为守信企业提供精准帮扶,助力企业获得信用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