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明年起12项涉企信息可一站式查询

2024-12-26 08:55:19 来源:舜网-济南时报

作者:济南时报·新黄河客户端记者苏冉

责任编辑:田艳敏

  12月25日,新黄河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发布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应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归集企业登记注册、年度经营情况等多种信息,形成企业“全景画像”。该系统通过统一公示查询门户向社会公众提供免费信息查询、信息订阅和自动生成信用报告服务。

  将企业履行承诺情况及获得荣誉情况纳入信用记录

  2025年1月1日起,山东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12项涉企信息可一站式查询。12月25日,新黄河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发布的《管理办法》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归集企业登记注册、年度经营情况等多种信息,形成企业“全景画像”。该系统通过统一公示查询门户向社会公众提供免费信息查询、信息订阅和自动生成信用报告服务。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郭朝波介绍,《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公示系统(山东)归集公示的涉企信息包括12项内容,分别是:注册登记(备案)、动产抵押登记、股权出质登记信息;行政许可信息;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信息;“双随机、一公开”等抽查检查结果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含失信被执行人);股权冻结信息;小微企业享受扶持政策信息;税务部门的欠税走逃纳税人信息;诚实守信相关荣誉信息;信用承诺及履行情况信息;企业依法应当自主公示的年度报告、出资(认购)、股权(股份)变更等信息;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针对在信用监管工作中对守信主体正向激励不够的问题,新修订的《管理办法》首次增加了对企业“诚实守信相关荣誉信息”和“信用承诺及履行情况”相关内容的公示,比如将省长质量奖等荣誉信息记于企业名下对外公示,扩大企业知名度和美誉度,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增加砝码;将企业履行承诺情况及获得荣誉情况纳入信用记录,支持各级政府部门为守信企业提供精准帮扶,助力企业获得信用红利。

  累计出具超4万份信用报告,为企业节约成本3.43亿元

  山东省发展改革委二级巡视员李东方介绍,目前,全省各级累计化解55起政企纠纷案件,涉案资金8500万元,为企业、群众节省诉讼费、律师费200多万元。山东大力推动信用修复和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一件事”,今年以来累计完成信用修复3.4万余件,信用修复率提高40%,办理时限压缩三分之一。推行以1份公共信用报告代替52个领域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改革,是目前全国代替领域最多的省份,创新推出普通版、行政管理专版和上市专版三个版本,实现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网上办、随时办、免费办”。目前,已累计为2.27万家企业出具信用报告4.56万份,代替了229万份证明,为经营主体节约成本3.43亿元。

  扩大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修复范围,对32.3万户企业实施信用修复

  郭朝波介绍,截至目前,全省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企业43.6万户,同时对32.3万户企业实施信用修复。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各方越来越关注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回应了企业信用修复期盼,公示系统信用修复范围扩大至“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双随机、一公开’等抽查检查结果相关负面信息”“不实承诺信息”“股权冻结信息”等,涉及这些事项的公示信息,企业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满足最低公示期限等信用修复条件,可以按照法定程序申请信用修复。

  《管理办法》规定,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相关负面信息、不实承诺信息最短公示期限为3个月,最长为3年。其中,涉及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领域和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重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最短公示期1年,符合上述规定,且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企业可向失信信息认定部门提出信用修复申请。公示系统上线了网上信用修复功能,有信用修复需求的企业,可以通过公示系统在线上传材料、提交申请,不受时间、地点限制,实现信用修复“全程网办”和“零次跑”“零见面”。

  企业环境信用评价采取记分与“一票否决”相结合方式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局局长赵辉介绍,为实现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评价精细化、科学化管理,将信用等级设置为“绿、蓝、黄、黑”四个等级;采用“驾照式”管理模式,将企业环境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细化为26项,采取记分与“一票否决”相结合方式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目前已累计对38万家企业开展了环境信用评价。

  为企业营造宽松成长环境,山东首次设立蓝色标识企业,将受到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警告、不足3万元罚款等三类处罚处理决定的企业纳入其中。蓝色标识企业实行失信预警制管理,只记分,不纳入联合惩戒范围,为轻微违法企业打造了失信缓冲地带。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总工程师赵方德介绍,山东推行涉企执法“三书同达”,在涉企行政执法中以普通程序作出除警告、通报批评之外的行政处罚决定时,同步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合规建议书》和《信用修复告知书》,实现对企业的“行政处罚—合规建议—信用修复”全链条闭环执法监管服务新模式,帮助企业通过信用修复,退出失信惩戒,进一步激发失信主体守信意愿,营造诚实守信营商环境。

作者:济南时报·新黄河客户端记者苏冉

责任编辑:田艳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