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发布高职(专科)单招、综评招生办法

2025-01-08 05:56:17 来源:舜网-济南时报

作者:赵冰

责任编辑:刘克

  1月7日,山东省教育厅发布《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025年将有87所高校参加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总的招生计划限额为77830人,和去年比单独招生减1250人,退役军人减110人,综合评价扩招1145人。

  《通知》规定,单独招生面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根据《通知》发布的招生计划限额,总招生计划限额为77830人,其中单独招生(普通类)计划54360人,单独招生(退役军人类)计划101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2246人。

  《通知》规定,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5年2月18日—21日,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s://wsbm.sdzk.cn/gzdz/)选报高校和专业。其中,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生还须到报名高校官方网站缴纳文化素质考试等相关费用。

  考试方面,《通知》规定,单独招生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开展综合评价招生的高校要在2025年2月28日前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数据报送管理平台(https://ygpt.sdzk.cn)下载报考本校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含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并依据有关信息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规范进行考生素质测试或面试。素质测试或面试时间为3月1日—3日,具体测试方式和时间由各高校自主确定。

作者:赵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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