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开发区条例》3月1日起施行 探索优化“管委会+公司”运营模式
2025-01-19 08:32:26 来源: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1月18日讯 (记者罗晓飞)1月18日,山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举行新闻发布会,对会议表决通过的《山东省开发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主要内容、特色亮点等作了介绍。该《条例》是山东省商务领域立法的重要成果,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6章40条,主要内容包括确立适用范围、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规划建设、明确产业发展路径、加强服务保障等方面。为落实国家和省对开发区改革的要求,解决山东开发区管理中的实际问题,《条例》统筹考虑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进制造业促进、优化营商环境等地方立法的制度设计,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保证各项制度规定协调统一、相互促进。
《条例》鼓励创新开发区管理体制,探索优化“管委会+公司”等运营模式;对经济管理权限下放作了规定,要求开发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简政放权的规定,将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符合开发区功能定位的经济管理权限,依法下放到开发区。对不适宜下放的权限,规定应当通过延伸服务窗口等方式,为开发区企业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