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烈士褒扬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用心用情用力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红色资源,为做好新时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随着2022年退役军人事务部修订国家层面管理办法,全社会崇尚英烈的浓厚氛围,对地方红色阵地管护提出了更精、更实的新要求。作为红色资源大省,山东近千处烈士纪念设施面临数量多、分布广、管护难的现实挑战,亟须量身定制法治方案。
2023年11月,《山东省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应运而生。这部涵盖7章52条的地方性规章,既衔接国家法规精神,更深植齐鲁实践土壤,构建起从规划建设到传承利用的全链条保护体系。本报特邀山东京堂木律师事务所律师韩义洋,解码这份守护英烈的“山东答卷”。
分级定责全覆盖 精准管护无死角
《办法》立足山东烈士纪念设施数量多、分布广的特点,首先建立科学的分级保护体系,破解“重重点、轻一般”的管护难题。其明确提出“所有烈士陵园、烈士集中安葬墓区都应确定具体保护级别”,并详细规定省级烈士纪念设施的申报条件与程序,从制度层面确保不同层级设施都能得到精准管护。
韩义洋指出,这一规定是对国家层面《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的细化延伸,《办法》通过“分级定责”将管护责任层层压实:省级设施由省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统筹,市、县级设施由同级部门直接负责,未列入等级的设施则明确由所在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兜底。这种“全覆盖、无死角”的责任划分,避免了“多头管理”“权责模糊”等问题,为每一处红色阵地筑牢制度根基。
规划建设强约束 红色阵地守庄重
针对纪念设施建设与修缮的规范性问题,《办法》作出一系列刚性约束,彰显对英烈的尊崇。在建设程序上,明确新建、迁建、改扩建设施必须履行严格申报审批流程;在墓区规制上,细化墓穴面积标准,要求墓碑碑文、骨灰盒标识牌需标明烈士姓名、籍贯、牺牲时间等核心信息,且墓碑必须标注安葬地县级以上政府落款。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办法》对‘衣冠冢’‘空墓’作出明确限制。”韩义洋解读道,对于无法搜寻到遗体(骸)或安葬地在境外的烈士,可在英名墙镌刻姓名纪念,但严禁建造衣冠冢或空墓,这一规定既尊重历史事实,又避免纪念形式流于形式,守住了“庄重肃穆”的核心原则。
零散设施巧统筹 集中管护提效能
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管护是长期以来的难点,《办法》对此开出“精准药方”,确立“应迁尽迁、集中管护”的核心原则,推动零散设施就近迁入烈士陵园或集中安葬墓区。同时,创新性地将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纳入管护体系,明确其承担日常巡查、维护、祭扫服务等任务。
韩义洋表示,这一设计贴合山东基层实际,“基层服务站扎根一线,能及时发现零散设施的破损、失修问题,加上‘集中管护’后的专业化维护,彻底解决了过去‘顾不过来、管不到位’的困境。”
数字赋能强监管 动态防控划“红线”
为提升管护效能,《办法》明确提出“信息化、动态化、精细化管理”要求,规定县级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需全面梳理本行政区域内设施现状,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同时,要求根据设施类别、规模及周边环境,科学划定保护范围,严禁在保护范围内从事有损纪念氛围的活动。
“数字化管理是《办法》的一大亮点。”韩义洋分析,通过建立电子档案、实时更新管护信息,既能精准掌握设施完好度、祭扫人流量等数据,又能对侵占、破坏设施等行为实现“早发现、早处置”。而保护范围的刚性划定,更是为设施周边环境划出“红线”,确保红色阵地的庄严性不受干扰。
服务传承制度化 红色精神活起来
《办法》不仅聚焦“保护”,更注重“传承”,构建起规范化的服务与纪念体系。在祭扫服务上,要求保护单位健全祭扫制度与礼仪规范,在清明节、烈士纪念日等节点做好接待保障;在宣传教育上,明确设施改陈布展需履行审批程序,解说词必须经过严格审查,同时鼓励建设网上展馆扩大传播力。
韩义洋补充说,《办法》还创新社会参与机制,提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充实管护力量,设立志愿服务站点招募退役军人、青年学生等参与文明引导、秩序维护。这种“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模式,让烈士纪念设施从“静态保护”转向“动态活用”,成为培育爱国主义精神的生动课堂。
“红色资源是山东最宝贵的精神财富。”《办法》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将“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红色资源”的要求转化为具体制度,从分级管护到数字监管,从零散统筹到社会参与,每一条款都彰显着齐鲁大地对英烈的缅怀与尊崇。随着《办法》的落地实施,全省近千处烈士纪念设施将得到更有力的守护,让英烈精神在齐鲁大地上代代相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