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山东省普通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正式启动

2026-04-08 06:58:15 来源:舜网-济南时报
责任编辑:田艳敏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标志着2026年山东省普通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正式启动。

  山大、山师大等10所高校参与

  本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共有10所高校参与,分别是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青岛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科技大学、青岛科技大学、山东财经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招生专业由各试点高校综合考虑专业优势、师资力量、发展目标等因素自主确定,原则上安排国家和区域发展急需紧缺专业以及高校优势特色发展的“冷门绝学”、一流学科专业等开展招生。招生计划由试点高校在高校主管部门核准的综合评价试点招生规模内自主确定,现阶段原则上不扩大试点招生规模。未完成的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可转入当年学校统招计划招生。

  通知明确,已经通过我省今年夏季高考报名并符合试点高校具体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综合评价招生。考生须按照要求分别参加我省夏季高考统一报名和试点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报名,通过保送、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被提前录取的考生,不得报名。

  试点高校要在报名前公布本校综合评价招生办法,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考生报考条件,明确网上报名时间、报名办法、报考要求、录取程序、录取标准等。报考要求应对考生综合素质评价设置前置条件,将学生社区服务、社会实践经历、考察探究活动、研究型学习情况和自主选修学分学习情况等作为资格审查的必要内容和进入面试的必要条件。

  报名工作5月10日前完成

  2026年5月10日前完成综合评价招生报名工作。报名工作结束后,试点高校应于5月12日—13日将报名考生名单(含考生姓名、考生号、身份证号、报考学校、高中学校)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于5月21日将考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反馈试点高校。试点高校要组织相关学科专家认真审核考生综合素质档案,择优确定通过初审参加学校考核的入围人员名单。试点高校在确定入围考生名单时,要严格按照公布的办法执行。

  各试点高校要于6月11日前公示通过初审入围学校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将考生确认是否参加报考学校综合评价考核时间统一确定为6月12日18:00前。通过初审的考生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报考学校的综合评价考核,逾期视为放弃考核资格。

  淡化学科竞赛导向,鼓励创新素养等

  学校考核方式包括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测试(面试)。

  试点高校要遵循人才培养规律,在统筹考虑城乡差异和不同群体学生特点的基础上,研究制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组织有关专家、教师等专业人员按照相关办法要求,对考生的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要淡化学科竞赛导向,适度加大项目式学习、探究性学习、课题研究、创新素养等标志性成果和发展性评价数据的评价权重,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作出客观评价。

  学校素质测试(面试)工作应安排在高考结束后、高考成绩公布前进行。试点高校根据国家教育考试工作要求实施测试(面试)工作,要按照培养目标和专业能力的要求,确定本校测试(面试)的内容、标准、形式和办法,更加注重考查学生关键能力、学科素养和思维品质以及对所学知识的融会贯通和灵活运用;要遴选校内外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认真负责的专业人员,参加测试(面试)的命题、考试、评卷等工作;命题、评卷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所有涉密人员要签订保密责任书,明确试题命制、印刷、运送、使用、评阅和保管各环节保密责任;要建立相关人员专家师资库,并根据各环节工作需要随机抽取形成专家组,每个专家组须由3人以上组成;专家组产生和实施过程须由学校纪检人员现场监督,并全程录音、录像。

  试点高校要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测试(面试)成绩,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1:6的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各试点高校要将入围考生名单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入围考生,要及时通知考生本人,并将名单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对入围考生名单中本地生源报考资格进行确认。(据山东省教育厅官网)

责任编辑:田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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