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集采政策优化升级 群众尽享“质优价宜”红利
2026-04-20 06:36:25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4月19日讯 近日,省医保局、省工信厅、省卫健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修改〈关于加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全流程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在2023年政策基础上优化升级,以信息化、精细化全流程管理,持续放大集采改革红利,让群众就医更省钱、用药更有保障。
作为国家集采改革的重要落地省份,山东已累计落实国家、省级及省际联采药品980种、高值医用耗材41类。此次新政聚焦“一个目标、两个对接、两项监测、七项指标、四项措施”,构建全链条闭环管理体系。依托信息化招采系统,实现“用量对接”与“诉求对接”双向畅通,企业可实时掌握采购明细与配送进度,精准调配货源。对医疗机构线上反馈供货问题,企业须在2个工作日内响应。省市县三级同步开展“供应监测”与“采购监测”,实现中选产品、医疗机构全覆盖监测。
核心监测指标为政策执行划下硬杠杠,包括医疗机构报量不低于上年度实际采购量、中选产品供应配送率达到80%以上、严禁中选产品采购占比低于非中选产品等,同时严打违规线下采购、超常规订单、不及时确认收货等行为。针对执行不力问题,企业供应不足将面临减少约定采购量、取消集采资格等处罚;对医疗机构视不同情形采取预警提示、通报提醒、约谈督导等措施,并与专项考核、医保协议管理挂钩;建立相关部门年度沟通机制,增强监管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