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发布2025年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济南等9市未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

2026-06-03 06:45:36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范俐鑫

责任编辑:张晓琳

  本报6月2日讯(记者 范俐鑫)2026年六五环境日即将到来,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2025年山东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山东发布2025年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济南等9市未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

  全省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77.8%

  2025年,全省以美丽山东建设为引领,高标准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纵深推进污染防治攻坚,聚力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生态环境质量大幅改善,治理效能显著提升。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4项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指标计划。在中央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中获得“五连优”,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连续5年超过93%。国家正式明确山东作为美丽中国省域先行区,承担落实国家东部率先发展战略、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先行目标任务。

  大气环境方面,全省PM2.5平均浓度为32.4微克/立方米,首次达到当时执行的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即PM2.5年平均浓度≤35微克/立方米,济南、青岛、淄博、东营、烟台、潍坊、威海、日照、滨州9市PM2.5平均浓度≤35微克/立方米;全省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77.8%,青岛、烟台、威海、日照4市优良天数比例在80%以上,其余12市优良天数比例均在65%以上;全省重污染天数比例平均为0.2%,济南、青岛、东营、烟台、泰安、威海、日照、聊城、滨州9市未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

  水环境方面,全省153个地表水国控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质比例84.3%,V类及以下水体动态清零;黄河干流山东段全线稳定保持Ⅱ类水质,黄河流域优良水体比例100%。全省18个省控及以上考核点位(6个湖泊、7个水库)中,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国控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V类比例较基准年(2020年)降低3.6%,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全省纳入国家考核的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共77处,其中地表水水源地55处,地下水水源地22处,所有水源地全年各月水质均稳定达标。

  另外,海洋生态环境方面,全省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比例为92.2%。土地与农村生态环境方面,全省连续5年实现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自然生态方面,全省森林覆盖率为18.7%,森林面积4430.9万亩。声环境方面,全省城市区域昼间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3.7分贝,质量评价等级属于“较好”;全省道路交通昼间等效声级平均值为65.5分贝,质量评价等级属于“好”。辐射环境方面,海阳核电厂、石岛湾核电厂、“国和一号”示范工程周边环境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监测数据正常。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参与全国碳市场企业数量与交易量保持全国第一,全年实现碳配额盈余1700余万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方面,全省一般工业固废产生量约2.6亿吨,利用处置量2.2亿吨。

山东发布2025年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济南等9市未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

  “十四五”以来新增城市大型公园456个

  这两年,生活在山东的居民能够感受到,生态环境有了很大的变化,比如鸟类品种多起来了,湿地也更美了。调查监测结果显示,“十四五”以来,全省陆生脊椎动物由2020年的538种增加到588种,其中鸟类由471种增加到515种,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天鹅在威海的集中栖息地由5个增加到10个,种群数量从2000余只增长至10000只左右,黄河三角洲的“鸟浪奇观”多次登上热搜头条。

  全省不断完善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制度体系,成立省级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划定生态保护红线2.06万平方千米,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修复滨海湿地1.34万公顷,新增城市大型公园456个,实施水土流失重点工程342项,实现保护空间科学重构、保护效能显著提升。多部门密切合作,连续9年开展“绿盾”重要生态空间强化监督工作,持续开展“清风”“网盾”“昆仑”等系列专项行动,侦办违法案件6900余起,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空间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行为。

  山东是机动车保有量大省,机动车保有量达3600万辆,居全国第二,产生了庞大的排放检验需求。2025年以来,全省打出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监管和打假组合拳。建成“远程监控+AI智能分析+现场执法”闭环监管机制,精准发现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和重型柴油货车造假线索,问题准确率高达92%以上,有效打击了一批弄虚作假机构。

山东发布2025年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济南等9市未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

  多部门开展“绿色护考”行动

  中高考即将来临,今年,省生态环境厅将继续联合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6部门为广大考生守护宁静,组织开展2026年度“绿色护考”行动。

  各市提前发布“绿色护考”公告,对可能产生噪声影响的活动,作出时间和区域的限制性规定。比如济南已发布通告,明确6月7日至10日和6月13日至15日,在居民区、距考点500米范围内的在建工程,停止一切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工程抢修、抢险除外)。确因特殊需要必须施工的,按照“一事一议”原则逐级报批,并对社会公示。

  对工业噪声,严查各类噪声超标排放行为;对建筑施工噪声,严格落实夜间施工作业管理程序,确需连续作业的须提前公告周边群众并采取降噪措施,同时组织房屋建筑施工以及市区内道路等城市基础设施修建、挖掘、改造等工地合理安排作业及装卸时间;对交通运输噪声,依法查处“飙车炸街”、违规使用声响装置等行为;对社会生活噪声,进一步强化各类娱乐健身活动时间和音量管控。

  同时,健全噪声扰民投诉高效受理、快速转办、限期反馈闭环机制,实行多部门联合调查处置。组建联合执法队伍,对涉及多部门职责的噪声扰民突出问题开展联合检查,中高考当天在考场周边开展巡查,及时处置突发噪声问题。对超标排放噪声,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者其他方式持续产生高分贝噪声开展广告宣传等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查处。

  为持续营造良好的声环境,常态长效加快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噪声问题,除了中高考期间的“绿色护考”行动外,山东还建立了突出噪声扰民问题调度机制,定期筛选群众多次投诉、反映强烈的噪声扰民问题线索,移交当地并跟踪办理情况,努力为群众守护全年宁静。今年以来,已经积极推动化解了一批老百姓身边的突出噪声扰民问题。

作者:范俐鑫

责任编辑:张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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